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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姝 (上)》26

太守將驚堂木敲得啪啪作響,怒喝道,“趙有姝,你可認罪?”

有姝自始至終面無表,平板道,“我不認罪。”

“不見棺材不掉淚!這人心太狠了!”

“判流放不足以平民憤,需得判斬首!”

“他父親縱子行兇,也要革職查辦!”

百姓們紛紛囂,有幾名婦將籃子里的蛋菜葉朝公堂砸去。兩旁捕快與座上太守看得心大快,候在門邊的獄卒卻捂著臉側,不忍直視。別砸了,當心這煞神發威!

有姝躲開蛋和菜葉,徐徐道,“證據不足,我不認罪。”

太守將證據一一擺出,質問他怎樣才算證據確鑿。

“除非親眼讓我看看尸,否則我不認罪。仵作寫的這些證詞也有可能作假。”有姝擺手。

趙知州立即而出,言道,“若不能證明尸就是孫喜鵲與方勝二人,我們拒不認罪。本可上表朝廷,另派仵作查驗。”

“再查幾次都是一樣!來人,把尸帶上來!”太守得了上頭示意,今兒個必要把趙家父子釘死。他略一甩袖,便有幾名捕快匆匆跑去抬尸。百姓本就湊熱鬧,不但沒被嚇退,反而越發圍攏過去,唯獨兩名獄卒,撒就跑,仿佛后面有鬼在追。

蓋著白布的尸被帶到公堂,因天氣炎熱,已微微散發臭氣。有姝十八般武藝樣樣通,自然也懂驗尸。他面不改地掀開白布認真查看,問道,“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他們是孫喜鵲和方勝?”二人面容均被河中石劃破,看不出形狀,可怖的很。

死者母親立即上前指證。孫喜鵲耳后有一朱砂痣,方勝腳底板有三角形排列的黑痣,都是極其明顯的特征。

有姝一一查看,不免冷笑。他拿起仵作的證詞,又從老爹那里要了一支筆,邊說邊在紙上打叉,“其一,證明二人份的印記乃死后刺上去的,并非天生;其二,死亡時間并非八日,而是一天,尸之所以腫-脹不堪,乃是在熱水中浸泡一天一夜的緣故;其三,年齡對不上。孫喜鵲年方十五,方勝十八,這兩卻一個十八,一個二十;其四,職業對不上。方勝是讀書人,從未勞作。這男尸雙手雙腳布滿厚繭,乃是一名苦力。其五,死因對不上。二者均被人用堵住口鼻悶死,繼而扔進河中,并非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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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落,他將仵作證言扔在地上,百姓踮腳一看,只見滿紙都是大叉,花花綠綠一片。有人搖頭不信,卻也有人垂眸深思。

究竟是不是孫方二人,不但他們家人清楚明白,連太守與其下屬也都心知肚明。聽了年這番話,已有人額冒冷汗,心中打鼓。不是說趙有姝不學無嗎?怎麼驗起尸來比資歷最老的仵作還準?

只一眼就判斷出年齡、份、死因以及死亡時間,高明,當真高明!太守不得不暗暗贊他一句,卻打定主意要置他于死地,拿起驚堂木敲,卻又聽堂下年說道,“說來也怪,昨晚草民睡夢中得一男一托夢,說他們死得極其冤枉,求我為他們冤。的名苗玲,男的名郭大,乃嘉興人士,逃難來的臨安府,剛城便被幾名捕快抓-住用布帛悶死,又在耳后和腳底刺了幾顆痣,扔進裝滿熱水的木桶里泡了一天一夜,及至凌晨方取出來,分別劃爛臉頰運到水河下游,丟在岸邊。”

如此神異之事,百姓們已經聽呆了,都豎起耳朵踮起腳尖,迫切地等待后續。

太守眸連閃,而站在堂下的總捕快已是汗流如瀑。趙有姝被關押在牢房里一日夜,這些事他不可能得知!況且他們做得十分。難道,難道果然是冤鬼托夢?

有姝還要再說,太守已拿起驚堂木,準備打斷他。哪料驚堂木拍在桌上竟像拍在棉花上,半點聲響都未發出。他不信邪,連連拍了幾次方出驚駭之,嗓音干地喊道,“住口,住口住口住口!休要在公堂之上妖言眾!”

“憑什麼不讓他說?這是審案,有什麼自然都要坦!”百姓們不肯依,紛紛聲援。這時的人,大多對鬼神之事深信不疑,并不認為年在妖言眾,反倒印象大改,對他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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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姝一味要求太守換一名仵作驗尸,且憑趙家的人脈,亦能確保仵作秉公判斷,但百姓還是會相信他們自己的臆測:那就是趙家只手遮天,收買了差。這盆臟水無論如何也洗不掉。但祭出鬼神卻大為不同,沒有誰的證言比冤死者自己更有力。

在太守與百姓的吵嚷聲中,有姝徐徐道來,“總捕頭將尸扔掉后站起嘆道:‘莫要怪我們心狠,怪只怪你們自己時運不濟。太守大人正愁找不到合適人選,偏你們撞到槍口上,回去我替你們燒些紙錢吧。’話落一行人快速離開,買通一個浪子去發現尸,然后鬧將出來。總捕頭還與孫方兩家簽下協議,便是態不對,亦要他們滿口指認尸,完事后各家可得一百兩銀子。原來孫方二人并未死,而是得到他們授意,躲窯嶺。他們本打算直接將這二人殺死,坐實我殺人之罪,卻無奈二人躲得十分蔽,一時間竟找不到,這才尋來兩個替死鬼。”

有姝頓了頓,趙知州連忙捧著茶杯上前,細心地喂他一口。-舌滋潤了,有姝繼續道,“這件事其實很簡單。那日,孫喜鵲和方勝乃是設好的局,有人故意我去看,令他二人在與我地扭打中跳河,詐死。然后其母出面控告我,太守假作證據落實罪名,一個為訛詐錢財,一個為爭權奪勢。正所謂天理昭昭疏而不,你們自以為做得十全十、天,卻瞞不過鬼神。那些冤死的人正看著你們呢。”

他話音剛落,公堂中竟無端端刮起一陣風,蓋在尸上的白布被風掀起,出死者潰爛的面容。那面容忽然朝總捕頭的方向偏過去,本已閉上的雙眼猛然睜開,出-紅的,滿帶仇恨的瞳仁。總捕頭腳一,竟直接跪了下去,邊磕頭邊涕泗橫流地大喊,“不怪我,都是太守大人指使的!冤有頭債有主,你們便是要報仇,也該找他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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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死者顯靈了!死者果真是總捕頭殺的!他自己都承認了!”某個百姓大起來,其余人等頓時鬧得不可開

太守踉蹌起,正待逃遁,又一風驟然朝他撲去,將他剛戴上沒多久的帽吹落。

此中含義不言自明,公堂之上果然有冤魂,他們正在為自己鳴冤。不僅太守僵立當場,魂飛魄散,便是外面的百姓也都震撼的難以言。無需任何證據,他們已經相信了年的話。他沒殺人,一切都是一場騙局!

有姝這才施施然站起,拱手道,“草民懇請大人與這名捕快當堂對質,以還草民清白,亦力證大人自己清白。”

趙知州也甩袖而起,怒道,“堂上諸事,本定會一五一十寫奏折呈給皇上。冤魂不散,天道不公,此事還需另派員嚴查到底!諸位同僚,趙某請你們幫忙做個旁證,也好給死者亡魂一個代。”

能出現在堂上的人都是太守心腹,以前自然不會搭理趙知州。但有冤魂在頭頂盤旋哭嚎,若不想惹得怨氣纏,這請求斷然不能拒絕,且還得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才可。他們連忙起拱手,滿口答應,額頭脊背早已被汗水打

☆、第44章 畫皮

太守畢竟是一方大員,很快就從驚駭中回神,直斥總捕快胡言語,要他拿出確鑿證據。諸事皆為口頭傳訊,并未留下任何拿得出手的證據,總捕快一時被問住了。

太守頗為得意,又讓趙知州另請仵作查驗尸,他且等著。反正上頭已打定主意要弄死趙家大房,再換多仵作都是白搭,除非他們能把真正的孫喜鵲和方勝找出來。然而上頭已經派遣暗衛去搜尋二人并殺死,不多時就能用真的尸把假尸替換掉。

他話音剛落,趙知州就擺手道,“今日大家都在,便不請什麼仵作了,本直接把人給你帶過來就是。”話落拍拍手,便見幾人從旁觀百姓中鉆出,將五花大綁的一男一公堂。

“咦,他們在我旁站了許久,我怎麼沒發現?”

“是啊,還用繩子捆著我竟也沒注意。”

百姓竊竊私語,頗神異,卻也沒有心思追究,只因他們知道,這二人必然就是傳說中已死去八日的正主兒——孫喜鵲和方勝。剛才還哭得凄慘絕的孫、方兩家人,目下已是面容灰白,脊背佝僂,恨不能立刻化為青煙消失在此

太守亦大驚失,不明白趙家怎會比主子的暗衛更快把人找到。難不真是那兩個死鬼托夢相助?

孫喜鵲和方勝踉蹌著摔公堂,服破敗不堪,頭臉也沾滿污跡。他們在山中過得很苦,原以為躲過十天半月,待趙有姝被判流放,趙知州革職查辦押往上京,他們就能帶著一百兩銀子去外地婚,卻沒料竟被人頻頻搜捕暗殺,所幸趙家人及時將他們找到并帶城中,否則現在擺在堂上的兩就該是他們自己了。

及至此時,方勝已毫沒有瞞之心,意將所有布局和盤托出,孫喜鵲卻暗暗將希寄托在趙家公子上,心道他對自己那般狂熱,尋死覓活亦要娶自己為正妻,現下對自己也該心懷憐惜才是。只要求他一求,再以相許,沒準兒訛詐這事便過去了,還能嫁進家當正頭娘子。

想得極,丹眼兒微微一抬,就楚楚可憐、盈盈似水地朝年看去。

也合該倒霉,見的是末世來的有姝,而非之前那個趙有姝,“憐香惜玉”這種詞匯早已被摒棄,取而代之的是“人與小孩最需戒備”。為了快點了結此事,有姝大步走過去,左手揪住孫喜鵲腦后的發髻,右手扯開耳朵,拎著在公堂上轉了一圈,言道,“耳后朱砂痣,天生的,大家可以看一看。”

可憐孫喜鵲像猴兒一般被他溜了一圈,且還疼得哇哇直,待他放開后,耳-垂那竟被撕裂,直往下滴哭無淚地喚了一聲“趙公子”,那人卻連個正眼也不看,蹲下-抬起方勝的腳,將其腳底板對準大家。

“果然有三顆痣,他的的確確是方勝!”

“那地上的尸不用問,必是給趙公子托夢那二人。”

“是不是他二人,可以去嘉興查驗戶籍,不出三五天就能得到結果。”

百姓們議論紛紛,卻見趙公子放下方勝的大腳,背轉直扇鼻子,復又接過趙知州遞來的帕子拼命手,顯然被那兩個腌臜東西熏到了。不人發出善意的哄笑,都覺得這趙公子看著有些孩子氣,又白白-、乖巧可,哪里是大大惡之人?

正主兒都已找到,太守已無可辯駁,他搖搖晃晃坐回原位,極力思考該如何困。

趙知州卻不給他機會,當堂命孫喜鵲和方勝寫下認罪書,孫喜鵲不識字便口述,由師爺代筆,隨即又命二人家屬也代訛詐的經過,一一寫就并畫押。擔心上頭對供述的真實提出質疑,趙知州一不做二不休,請求在場所有員與百姓當個見證。

百姓自然無有不應,員們亦不敢不應,挨個兒在證言上簽了名,或按下手印。

拿到厚厚一沓證供,又將孫喜鵲、方勝、二人家屬、總捕快等涉案嫌犯收押在自己所管轄的監牢,趙知州這才滿意,帶著兒子告辭離開。至于太守,他早已暈倒在公堂上,被百姓扔的臭蛋和爛菜葉子給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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