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聆一溜煙跑回家,關上了門,把對門那家夫妻的聲音隔絕在了門外。捂著口稍稍舒了口氣。
季允言平常上班很忙,作息又恰好和秋聆這種家庭主婦錯開了,所以兩人做了快一個月的鄰居竟然也沒過面。除了剛才,和……在臺那次。
秋聆想起那天晚上在黑暗的臺里季允言忽然出現抱住夏昱的畫面。季允言呼喚丈夫的嗓音很慵懶,撓得人心,聽起來像在撒。所以那時秋聆還以為夏昱的妻子應該是那種弱弱的omega,之前聽夏昱說妻子是一名律師,秋聆還有點驚訝。沒想到果真如此。
剛才季允言西裝革履不茍言笑的樣子,著實讓秋聆驚艷了一番。同時,他也有點憧憬季允言。能一個人賺錢養家,還能讓家人住進這麼貴的房子,真的很厲害。
“我不了那樣的人啊……”秋聆垂著眼眸喃喃自語著,忍不住對自己到懊惱。
正是因為自己不夠優秀,所以才無法還上那八百萬,以至于只能出賣去跟秦翊辰做換。
秋聆嘆了口氣,忽然想起自己今天還沒吃葉酸,便又去倒水吃藥。
剛剛把藥片咽下,秦翊辰就發了條短信來:今晚你不用做飯了,把服換一下,我馬上過去接你。我預約了餐廳,晚上出去吃。
秋聆有些疑。今天是什麼好日子嗎,為什麼要特地去外面吃?
結婚三周年紀念日和秋聆的生日早就過了,秦翊辰自己的生日也還沒到。秋聆打開柜一邊挑服一邊想,看到那件米白的燈芯絨外套時才終于記起,四年前的今天,正是他與秦翊辰相識的日子。
那天他在直播間里彈了一首自己寫的原創曲,穿的就是這件外套。
原來秦翊辰在短信里說讓他換服,是這個意思。
秋聆掉居家服,換上一件霧霾藍的襯,和直筒牛仔,把外套套在了上,又去衛生間重新拾掇了一下自己,為出門做好準備。
這套服還是秋聆大一時買的,那會兒他沉迷于日系穿搭,買了很多這種風格的服。不過現在不怎麼出門了,平常在家里只穿居家服或者秦翊辰買給他的服,必須要出門時才會穿一穿自己以前買的這些。
秋聆臉,穿上這種風格的服便更顯得年氣。他常去的那家菜場的攤主們都不知道他已為人妻,還以為是哪家的乖小孩出門幫父母買菜。
放在床上的手機震了一下,是秦翊辰發消息說已經到樓下了,秋聆便匆匆地下了樓,鉆進秦翊辰的車里。
看見秋聆穿了這一,秦翊辰出滿意的笑容,把還沒在副駕上坐穩的秋聆拉進懷里來纏綿地吻了半晌。
吻罷,秋聆臉上略略泛起紅來,赧地了鼻尖,問道:“去哪里吃啊?”
“Initial.”秦翊辰發汽車,說道,“D市的老牌米其林了,預約上可不容易。”
“是法餐嗎?”秋聆問。
秦翊辰答:“對。我之前也沒去過,今天帶你一起去試一試。”
秋聆對米其林餐廳了解得不多,除了結婚以來被秦翊辰帶去過高檔餐廳幾次以外,自己基本上不會去,聽到這個名字倒也沒什麼驚喜,只是輕輕地“哦”了一聲。
“你不喜歡法餐嗎?”秦翊辰見他反應不咸不淡的,便道,“那我們改道去吃日料也可以,我記得你喜歡吃壽喜鍋來著。”
兩人還是朋友的時候,也曾一起去過幾次日料店。
秋聆搖搖頭說:“不了,不是好不容易才預約上的麼。”
Initial是法語,意為初始。秦翊辰之所以選這里,正是為了紀念他與秋聆的初次相識。秋聆不懂法語,自然也不知道這層意思。
餐廳很安靜,客人們和服務生之間的談都是小聲的,落地窗邊擺著一架白施坦威,昂貴的樂在演奏者十指的舞下流淌出輕快靈的音符。
秋聆坐在座位上靜靜地聽,纖長的食指在膝蓋上跟著節奏輕輕地敲著。
套餐是早已預約好的,前菜已經上了,剩下的就是一邊品嘗一邊等待剩下的七道菜。
秋聆小口咬著油蘑菇盒,微微抬眼打量著坐在對面的丈夫。秦翊辰似乎沒什麼細細品嘗的心,吃得很快,三四口就解決了餐盤里的前菜。
“還是你做的菜好吃。”秦翊辰放下刀叉,擰著眉,如此評價道。
“……主廚聽到了要氣死的。”秋聆咕噥著,心里有點小開心。
他知道秦翊辰這麼說并非是故意哄他開心。秦翊辰的確很喜歡吃他做的飯菜,每次都能消滅得一干二凈。不過秋聆覺得自己做的菜味道其實也就一般般而已,也不知道為什麼秦翊辰會這麼喜歡。
秋聆和大多數年齡相仿的年輕人一樣,比起規規矩矩的家常菜,更喜歡宅快樂水配垃圾食品,心不好的時候暴飲暴食一頓,就會覺得暢快不。法餐這種致的、講究的料理,秋聆反而沒什麼興趣,因而只是把吃完當任務,百無聊賴地咬著食。
秦翊辰看他緒不高,自己便也吃得不怎麼開心。最后一道菜吃完,秦翊辰抿了些許紅酒,便結了賬,賭氣似的牽著秋聆走人了。
“要去哪里?”秋聆跟在他后,著丈夫的側臉問道。
“去看電影。”秦翊辰說。
現在才八點多,時間很充裕。
此時正是D市晚上最熱鬧的時候,街道上車水馬龍,許多小們手牽著手親昵地逛著街,從這對話不投機的夫妻邊路過。
正在中的男男們樂于讓全世界看到自己與人的甜,結了婚之后,反而會變得疏遠客氣起來。而秦翊辰與秋聆跳過了時期,直接就步了婚姻,自然也就從未有過那般熱烈的。
即便平常在家中兩人已經把所有親的事都做過了無數遍,一旦出門在外,就算只是牽手而已,秋聆還是會覺得不自在,總覺得有人在看著他們。
而且他們怎麼看都不像一對。秦翊辰從公司出來,著西裝,而秋聆則穿得像個學生仔。不像夫妻,倒像是alpha老板和他包養的omega大學生。
可是秋聆對秦翊辰的懼怕已經了習慣,自己再怎麼覺得不舒服,也不會出言反抗秦翊辰。
他們就這麼手牽著手,一路去了附近的電影院。
這個時間點來看電影的人不,兩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能坐下的地方,相著。秦翊辰打開手機app,問旁的秋聆:“看什麼?”
秋聆湊過去看手機屏幕,想了半天,指了指其中的一部罪案片。
“約會的時候居然要看罪案片嗎……”秦翊辰的角了下。
秋聆這才反應過來:“我們是在約會嗎?”
“對。”秦翊辰手摟住他的腰,勾起角,“吃飯看電影睡覺,這樣的流程就約會。”
事到如今,還有約會的必要嗎?
秋聆沒說話,任憑丈夫摟著自己的腰,往座位上去。
聞燈看了一本小說,裡麵有個和他同樣姓聞的配角,走的還是耽美線。男主日天日地天下第一,而文裡的聞姓男配,癡情他守護他,暗中做了無數事,臨到死纔敢表白,卻換來男主一記冷瞥,含恨而終。聞燈:“。”冇想到第二天,他穿書了,穿成這個和他同樣姓聞的配角。不過出了點意外,他變成了個女配角——男扮女裝那種。聞燈:“?”他仔細一琢磨,覺得甚好:“主角你不是不喜歡男的嗎?那我就用女人的身份接近你,等你愛上我,再把你狠狠拋棄!”他按照計劃行事,這般那般,把男主撩到手後冇多久,收拾包袱跑路。男主提著劍找來,一劍斬斷他的去路,冷冷地說:“過來。”接檔文《一篇都市奇幻文》謝意是離山道派的開創人,當年被封為傳奇,鬼神皆避,無人敢惹。他冇想到自己死了千年還能詐屍還魂,從棺材裡坐起來一看,那一手建起的道觀,現在破得近乎入土為安。行吧,時隔多年,的確該拾掇拾掇。謝意一甩衣袖,重操舊業。很快,妖魔鬼怪痛哭狼嚎狂奔躲逃,離山上那座破得就要入土為安的道觀,再度成了道上的傳說之地。*謝意詐屍後做的第一件事,是捋捋袖子,拎出二兩酒,去了曾經那死對頭的墳頭,懟他一句“我活了,你還死著”。冇想到第二天,道觀被人堵了大門,催繳拖欠已久的租金。外頭來了一個車隊,最前麵那輛勞斯萊斯幻影裡,坐的疑似是死對頭曾曾曾曾孫。勞斯萊斯車身漆黑鋥亮,死對頭的曾曾曾曾孫意氣風發,謝意心道,果然是一脈相承的讓人看不順眼。但秉著仇怨不及後人的原則,他冇把這些人直接打出去。直到後來,他親眼見著這孫子使出了點兒當年的東西。謝意明白過來,立刻拔刀。對麵的人表情誠懇又可憐:“我錯了。”他冷笑:“怎麼不繼續裝孫子?”
重生成古代權謀小說《奪嫡》里為了入東宮做良侍而親手掐死自己兒子的惡毒男配, 陸含之包袱款款,拎著原主剛生的崽崽跑路了。 是崽子不可愛,還是賺錢不好玩? 去他娘的劇情,老子才不要被炮灰! 他們在那邊虐戀情深,陸含之在這邊賺個盆滿盈缽。 唯一的問題是那個劫1獄後悄麼麼躲進自己後院,和小崽子大眼瞪小眼的陵安王。 劫1獄不是問題,身份貴重也不是問題,未來的造1反親王更不是問題,歷史上的邪佞暴君更加不是問題。 問題是,他是崽子的親爹,萬人迷女主的白月光。
晏庭:人生毫無樂趣,生與死有什麼差別? 黎昭:活著就是美滋滋。 晏庭心中的世界是灰白的,直到他遇見黎昭。他想,這一定是世界上最活潑的人,不然怎麼每天都在他的心頭活蹦亂跳? 美滋滋 ×不高興 溫馨文,帶娛樂圈元素。 【珍愛生命,積極向上,為社會變得更好而努力。】
破產千金決心勾搭大佬前任再次走上人生巔峰,最后被大佬成功圈養的故事。 連寶第一次利用顧晟的時候,他還是個無父無母寄住在她家的窮酸少年。 經年再見, 顧晟已經是縱橫捭闔商場,把高定西裝穿的禁欲誘惑,她送上門他都不要的大佬。 風水順輪流轉,抬起腦門看,蒼天饒過誰=w= 【美人千金嬌氣包x只愛你疼你霸道總裁】
陸安生樣貌妖艷,只需要安安靜靜地站在宿朝之身后,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視線。傳聞宿少就是因為看中了這張臉,才將人帶出了娛樂會所,留在身邊寵上了天。所有人都以為陸安生是宿朝之養在身邊的金絲雀,眼熱之余,就等著他被厭倦拋棄。直到那日,宿朝之翻遍了娛…
單久死後,重生穿越到一個遍佈獸人的異世大6。 某天,某個面癱男人強行闖入了單久的小木屋,將他從床底拖到了床上…… 這是一個沉默寡言身份不明的面癱忠犬追尋配偶的故事。 忠犬名叫雷諾。 雷諾・范恩斯的手記: 1,單久喜歡犬類。 2,單久也喜歡有毛的獸類。 3,可是我沒有毛。 4,但我很忠犬。 5,所以,當單久過度關注其他獸類時,一定要狠狠撲倒,以示犬威! 可是雷諾,忠犬只是一種屬性,你真的不是犬類。 ~~~~~~~~周一至周五更新~~~~1~~~~~~~~~~~~~~~~~~~~~~~~~~~~~完結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