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頭電子鐘過了六點半,外面暮四合。程立覺得有點煩躁,下床推開窗點了一煙,得有點急了,被嗆到,他咳嗽了幾聲,再抬眼卻看見沈尋站在花園里。
人面桃花相映紅。藍的是朦朧夜,紅的是一樹嫣然,的是俏生生一張,點亮了這原本尋常的夜晚。
或許,就是個迷了路的靈,糊里糊涂,才走到了他這里。
“這位老板,天已晚,借住一宿可以嗎?”仰著頭,聲音清脆。
他在煙霧里瞇起眼,角微彎。
“可以。”他答。
“那麻煩您下來開下門,我沒帶鑰匙。”
“笨蛋。”他低罵了一聲。下樓梯的時候,角的弧度更彎了。
“我回局里拿了下電腦和服,今天晚上要幫國際組的人做個采訪,還去超市買了些菜和水果。”
換了鞋,拎起大包小包要往廚房跑,卻被他攔住了:“我來吧。”
塑料袋里的東西都收拾完,冰箱幾乎都被塞滿了。
“我從來沒買過這麼多東西。”他有些無語。
“這才是家該有的樣子啊,”廚房暖黃的燈下,笑地看著他,“你不,我做飯給你吃?”
他回想了下冰箱里那堆食材:“我想吃酸辣土豆。”
“土豆可以,不過不能放辣,不利于傷口恢復。”利落修正。
他點點頭,表示接。
“好了,程立小朋友,請你到客廳看會兒畫片,別在這兒給姐姐添。”把他推出廚房,拉上門。
電視上正在演《貓和老鼠》,已經播了幾十年的畫片。廚房亮堂堂的,漸漸傳來食的香氣,纖細的影在里面忙忙碌碌。
他忽然想起小時候,媽媽也是這樣準備著晚飯,他捧著一袋薯片,看著同樣的畫片,笑一個小傻子。那時他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黑暗角落,有人會用生命維護現世安穩,而那樣的人會與他有脈聯系。
——這才是家該有的樣子啊。
他耳畔響起的聲音,的。
人間煙火,現實溫暖。這一刻,他也很想就這樣沉溺。不去想從前未解的噩夢,不去想未來還要面對的雨腥風,只是手臂上作痛的傷口會時刻提醒他肩上背負的重擔。
吃完晚餐收拾完,沈尋問程立:“能不能借你的書房一用?我要干點活。”
他點點頭,帶上二樓的書房。房子是黑白灰的北歐現代風,書房更是極簡,除了一張書桌,就是一臺CD機和音響,一排碟架,以及墻上掛著的一幅畫。
沈尋走到那幅畫前,靜靜打量。畫的是一個小孩站在街邊看著天空,天上飛過一輛汽車,汽車上的男人低頭看著,彩鮮艷夢幻。
“覺很像夏加爾,”開口,看到畫下方QM字母的署名,心中一,“這是喬敏畫的?”
“嗯,從小喜歡畫畫,去年我生日送了這幅給我。”程立答。
“有點天分,”沈尋由衷夸獎,視線落在碟架上,“《麗中國》《地球脈》……你居然收藏了這麼多紀錄片,有些我家也有。”
“是嗎?”程立答,“紀錄片可以讓心靈安靜。”
沈尋驀然看向他,眼中緒涌:“我媽媽說過同樣的話,是紀錄片導演。”
“是嗎?”程立抬手,指向一張碟。
沈尋盯著那個悉的名字,鼻子微酸:“嗯。”
“自風格,我很喜歡。”程立輕輕答。
“謝謝,”沈尋平復了緒,抬手看了下表,“我要往黎打個采訪電話。”
程立點點頭,替帶上房門。
等沈尋采訪完并整理好記錄,已經晚上九點半。開門去倒水喝,聽到浴室里有嘩嘩的水聲,大概是程立在洗澡。
又回到書房,在椅子上躺了會兒,瞅見一旁的CD機,起按了播放鍵。
悉又靜謐的旋律緩緩回在房間里,清亮虔誠的詠唱,讓聽得神。
是天使之翼合唱團Libera的I vow to thee,my country。
——我向你起誓,我的國。我要奉獻出我全然、完整、至臻的。這毫無疑問,這經得起考驗,這永不搖,這不計代價,這永不屈服,直至最后的犧牲。
一曲終了,旋律又重復響起。原來是被設置了循環播放。沈尋忍不住揣測,程立是懷著什麼心,把這首歌聽了一遍又一遍。
想起問他為什麼做警察,他那句輕描淡寫的“我愿意”。
想起拿大麻的事和王小開玩笑時,他生氣的樣子。
想起今早他帶著傷審訊,燈下有些疲憊的神。
這個男人,完全不是他所表現的那麼淡漠,他的心,比誰都要火熱。
心念一,起開了房門,卻看見程立靠在樓梯口的墻邊,靜靜地煙,像是在門外已經站了一會兒。
他側首看向:“上次聽這首歌,還是三個月前。”
“發生了什麼事?”沈尋問。
“隊里一位老警察去世了,肝癌,一輩子就撲在緝毒這件事上。我剛到這里時,是他帶的我,就像我師傅一樣。”他了口煙,眸深沉,“他40歲的時候,被毒販報復,老婆孩子都被撞死了。所有人都以為他會崩潰,但是他又兢兢業業地干了十幾年。他跟我說,從他家人去世的那天起,他覺得自己也發生了某種變化,變一個更好的警察。因為沒有了牽掛,所以了猶豫,了顧忌,永遠都沖在最前面。面對那些鎖著的、背后不知是什麼危險的門,面對舉起的刀槍,他不再有毫退的念頭。”
“所以,你現在也是這樣嗎?總是不眠不休,拼命往前沖?”沈尋走到他面前,抬頭看向他,“但是,活著很好啊。多活一天,就多一點可能。每個人都是,會病、會死、會遭遇橫禍,會一覺睡過去再也醒不過來。五十年和十五年有什麼區別?關鍵在于,在遇到喜歡的人的時候,有沒有用力抓住他的手;在遇到喜歡做的事時,有沒有全心投過,即使會失敗。”
那一瞬間,不知是不是的錯覺,他黑的眼眸里起了波瀾。
走得更近了一些,直到近得能出雙臂,毫不費力地抱住他。
“程隊,辛苦了,”的聲音在他的口震,“即使你等的人不會再回來,你也要努力好好活著。”
這世上男男那麼多,擁抱和親吻都太輕易。可能夠讓我們拿出一生去等待與守護的,之又。
這個夜晚,很想沉溺在這個寬闊溫暖的懷抱里,永不分離。但是,還是松開了手,道了聲晚安。
而程立目送離開的影,久久未。
第二天中午吃過飯,程立就打算回局里。王小看到他們同時到辦公室,恨不得沖上來問個究竟,但看到程立面無表的臉,又把滿肚子的疑問都吞了下去。
沈尋看著和張子寧坐立難安的樣子,給發了條微信:一、程隊傷口染發燒,我照顧了下;二、什麼都沒有發生。
王小把手機拿給張子寧看,二人都是一臉失。
沈尋去完洗手間回來,才發現護手霜可能忘在程立家了。琢磨著回去拿太麻煩,決定下班去趟市中心。
景清市的百貨商場有一些年頭了,好在東西還算全,買到習慣用的牌子。出門的時候天已晚,商場前面在修地鐵,安了一排藍的圍欄,要打車得穿過小巷去馬路對面。
地面坑坑洼洼,因為下過一陣雨,有些地方格外泥濘。沈尋踮著腳小心翼翼地走,聽到包里手機振,拿起來看,是程立打過來的。
正要接起來,一旁突然躥出一個人,一把奪過的手機就跑。
“站住!還我手機!”怔了一秒后,拔就追了上去。幸好穿的是球鞋,平時也保持運,那人個子矮短,一時也沒能甩開。
就這樣追進另一條小巷,那人突然停了下來,轉看向。沈尋愣住——是個孩子,正兇地瞪著。
孩子后面還站著兩個高個子的生,染著淺頭發,涂著很深的眼影。
“把手機還給我。”沈尋冷冷開口。
其中一個高個子生看著:“就不給,你能把我們怎麼樣?”
“拿來,”沈尋出手,“你們要錢,我就給錢,但把手機給我留下。”
“程隊的人厲害啊,”矮個子生睨著,舉起手機,“你這里面是有照還是什麼啊,這麼張。”
“我不是心疼手機,我里面有工作時拍的照片和記錄的東西,你們讓我上傳到云里就可以,手機拿去好了。”沈尋答。
“你有病吧,還上傳到云,”那孩大笑,“我們就是來教訓你的,賤人,搶別人的男人!”
眼見拿起手機要往地上砸,沈尋撲了過去,死死抓住手機,但旁邊兩個孩上前拽住了,一個拉的服,一個抓的頭發。拼命掙扎,卻還是眼睜睜地看著手機被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矮個生似乎還不解氣,在屏幕上狠狠跺了幾腳。
沈尋見狀,眼睛都紅了,不管不顧地沖上前,推了一把,把手機搶到手里。
“神經病!”那孩摔了個四腳朝天,爬起來就給了沈尋一個耳,卻看見驀地抬起眼,那目像要殺人一樣。
“你讓喬敏給我滾出來。”沈尋吐出幾個字,幾乎咬牙切齒。
“你搶男人還這麼理直氣壯啊!”一個高個子生罵,“犯不著出來見你,有我們給出氣就夠了。”
“你告訴,這種垃圾行為,本配不上程立。”沈尋冷冷出聲。
“你說誰垃圾?”拐彎走出一個人,正是喬敏。
“說的就是你,垃圾。”沈尋冷笑。
“你……”喬敏剛揚起手,就看到沈尋后的人,頓時僵在那里,悻悻地放下手。
“你們在干什麼?”程立走過來,看到沈尋臉上的紅印和凌的頭發,黑眸頓時一沉。
“我們就是教訓教訓,仗著自己有點姿、會寫點東西就跑到這兒來發浪,”矮個子生瞅著沈尋,憤憤不平,“不就是投胎投得好嘛,嘚瑟。”
“沒想到你這麼嫉妒我啊,”沈尋看著喬敏,目如刀,“你就只會怪自己命不好?你以為我是錦玉食的大小姐,什麼苦都沒吃過?我告訴你,我在你遇到程立的年紀時,被變態綁架,關在地下室里,不聽話就拿鞭子我,我媽為了找我出車禍死了,我整整看了一年的心理醫生,同時也發現我爸不是我以為的那個好丈夫、好男人。我會拼命搶我的手機,是因為那里面有我的工作果。會寫點字?你以為當記者很輕松嗎?你們在酒吧鬼混的時候,我在熬夜寫稿;為了在群訪的時候搶到一個提問的機會,耳環都被扯掉;人們以為的鮮人,私下卻會對我手腳、張著臭要上來摟摟抱抱;出差做調查,怕被人發現要翻圍墻,差點摔骨折;住三十塊錢一晚的旅館,老鼠都在床下跑;在國外遇到,差點就沒命。”
“這世上每個人都不容易,但人都更關注自己的傷口,”看著愣住的喬敏,指了指程立,“我喜歡他,是因為我覺得我有能力去喜歡他,我有能力去照顧他,替他分擔,是因為在欣賞他的同時,我也會因為這一份欣賞而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如果有一天,你喬敏也變得強大,歡迎你來和我競爭,而不是用這種稚的、不上臺面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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