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吃完飯後還早,如栩讓我陪他逛街買幾件服。我也不想那麼早就回去,便和他一起去了附近的商場。
他是某品牌的腦殘,每次出新款必定要買幾件,到太貴買不起的,總要在群裡跟我們惋惜好幾天。
他在店裡興致試了好幾件,突然拿著一件襯衫放到我上比了比,「嗯,我一看就適合你,去換上試試。」
「不用了,我不缺服。」
「來嘛,試試看,穿上肯定好看。」
加上櫃姐一直在慫恿,我便拿著服進了試間。
如栩的眼的確是好,襯穿上人看著神了很多。
我推開門試間的門,卻正好聽到了悉的聲音。
「有小一點的尺碼嗎?」
「有的,但是一位先生正在試穿。」
不遠那人抬起頭,對坐著沙發上的人出無奈的笑,「好看也沒用,別人選走了。」
孟晉站起來,對櫃姐說:「把你們店這季的新款照著他的尺碼全部包一件,包括他上試穿的。」
櫃姐連連點頭,「好的,先生!」
我默默地退回到了試間,約之間聽到程路說了一句「太破費了」,他回了一句「沒有人穿著比你更好看」。
是啊,這樣的服,其實不適合我的。
這種定位的店舖,從我走進店裡開始,在如栩要拉著我試服之前,櫃姐的眼神和笑容都沒有在我上停留過。
我走出來,把襯還給等在門口的櫃姐,對如栩笑了笑,「太貴了,買不起。」
我分明從他的眼中看到了「可憐」「同」這幾個字。
我的人生當中最不需要的就是這幾個字了。
我和如栩一起往外走,走到收銀臺的時候,程路轉過頭來看著如栩說:「這位先生,是你把服讓給我的嗎,謝謝。」
「……不是我。」
程路出了疑的表,我慢慢從如栩後面走了出來,「沒關係,你比我更適合這件服。」
然後抬眼看向孟晉,「好巧啊,沒想到在這裡到。」
他眼睛閃過的緒是震驚還是慌張,都已經不重要了,因為不是我需要的。
那天回去的路上,如栩看著我言又止。
「我能到你家借住一晚嗎?」
「......當然可以,你想住多久都沒關係。」
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孟晉。
如果我底氣足一點,我應該當時就上去宣誓主權,對程路說:「你好,我是晉的男朋友。」
可惜我沒有。
如果我果斷一點,我也走到他面前,用高高在上輕蔑鄙夷的神態對他說:「孟晉,我不要你了!」
可惜我做不到。
睡前收到了他的短信:什麼時候回來?
我看一眼,放了回去。
隔了一段時間,果然再沒有任何消息進來。
第二天早上,如栩敲門進來說:「宜臻,有人找你。」
是他的助理,恭恭敬敬,態度挑不出任何錯:「方先生,老闆在下面等你。」
「宜臻......」
「沒事的,如栩,我先走了,再聯繫。」
坐進車裡的時候,我以為他會跟我說些什麼。
結果又是一路無言。
車子停在了一市另一家高端商場的門口。
「這是什麼意思?」
助理走過來開了車門,「方先生,請下車。」
「你不說清楚,我不會下去的。」
他了鼻子,我才發現他眼下有些青黑,大概是昨晚沒有休息好。
「聽話,想買什麼,讓助理帶你去。」
「呵......我想把昨天你給程路買的服都買一遍,可以嗎?」
「你知道他?」
「怎麼,我不該知道嗎?」
他的眼神一下子銳利了起來,我也不甘示弱地看著他。
最後他拍拍我的手,「去吧,不要耍子。」
聽話、乖,我們剛開始往的時候,他也這樣跟我說。
他一個人掌管那麼大的集團,背負著巨大的力。因此我總告訴自己要做一個的人,既然決定了喜歡他,那麼一些平常人時所能驗的幸福和喜悅恐怕就要有所犧牲。
所以哪怕他不記得我們紀念日,人節的時候收到的事助理送來的花和禮,我的生日需要提前跟他預約才可能空出時間,我曾經也覺得沒關係。
現在想想,怕是因為不在意吧。
我以為我們是在談,也許對他來說只是養一個乾淨聽話的人。
「你回答我一個問題,我就下車。」
「說吧。」
「對於你來說,我是什麼?」
他的手指了,「你想要聽什麼答案?我以為我們在一開始就達了共識。」
那次遇襲後,孟晉來看了我一次,其實那時我才真正仔細看清他的樣子。
雖然他總共沒有和我說幾句話,但我全程臉熱到不行,完全不知道自己跟他說了什麼。他走了之後接下來的一整天都心神不寧。
站在他後的陳助理在離開前給我留下來了電話號碼。
出院的時候又見到了陳助理,我委婉地表示想請孟先生吃個飯,謝他的照顧。
他說會幫我轉達。
其實我也沒抱多大的希,但一個星期後的某一天,我真的接到了他打來的電話,說孟先生答應和我一起吃飯。
那天的飯局最後當然不是我請客。
吃飯的時候我張到不行,心裡不斷地鼓勵自己「他願意和你吃飯說不定對你也有好呢」,又不斷地否定自己「怎麼會怎麼會」。
吃到中途的時候孟晉放下了手中的刀叉,我抬頭看他。
「方先生,你想見我,是有什麼事嗎?」
我本來應該說一堆我來之前想好的場面話,結果一出口卻變了:「我......我想和你在一起。」
場面一下子變得更奇怪了。
現在想想,當時的自己真的是衝上腦,喪失理智,萬一他本不是同,萬一他早就有往的對象,那我該如何收場?
不過他當時只是愣了一下,然後快速地回過神來,沉默地看著我。
我當時已經愧得失去反應能力,連說一句解釋都說不出來,只會傻傻地看著他。
最後離開的時候,他跟我說了一句,「我會考慮一下。」
差不多兩個月後,我又接到了陳助理的電話,告訴我孟先生在我家樓下等我。
我該換正常的服下樓的,但我那時又傻了,穿著卡通圖案的睡就下去了。
打開車門看到他,明顯看到他的角扯了一下。
我才意識到自己的穿著有所不妥,磕磕地說「對不起」。
他倒是沒介意,讓我坐到他旁邊。
「孟先生,你找我有什麼事嗎?」
他又盯著我看了一會兒,才開口說:「你那天的提議,我同意了。」
提......提議?
「啊,其實那個......那個是......」
「我平時比較忙,我們見面的時間不會太多,你可以搬到我在市區的房子裡去住。我希我們之間的關係,能夠長期穩定並且對外保持一定的私,你能保證嗎?」
其實,現在想想,當時那段話他既沒說要做我的男朋友,也沒說喜歡我。
而我卻沒有發現。
大概我就是傳說中的「腦」吧,還是以為自己在談的那種。
「可能是我一直沒能理解你所說的共識吧。」
我起下了車,他看著我言又止。
看著車子駛離後,我對後的人說:「陳助理,你進去,把每家店裡適合我的尺碼都買下來送到家裡,我累了,先回去了。」
陳助理有些吃驚地張了張,點了點頭。
跟孟晉在一起後,雖然他給了我一張卡,說是作為生活費用,但我從來沒用過,也不想用。
現在心裡恨不得想花他的錢。
之後我用了一個下午才把東西收拾完,把門卡和銀行卡放到顯眼的位置。
把行李放進後備箱後,我在駕駛座上恍恍惚惚地坐到了天黑才回過神來。
我不知道要去哪裡,等意識到的時候,已經把車子停在了我們第一次相遇的酒店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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