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貓耳小說 耽美BL 天寶伏妖錄 第27章

《天寶伏妖錄》第27章

第27章 流鶯春曉

秋風蕭瑟,傍晚時分, 驅魔司眾人歡天喜地, 跟在李景瓏後,奉旨逛青樓。

“待會兒都給我收著點。”李景瓏特地囑咐道。

“哎呀!李校尉!不不,是李長史——!”

流鶯春曉乃是全長安最大最豪華的樂坊兼青樓, 較之小巧詩意的依詩欄, 充滿塞外風的駝鈴聽風, 此地顯然更豪華, 更符合眾人的要求。

“離離離……離我遠點。”李景瓏一被人挽上就渾不自在,趕把鴻俊拉到邊擋著。鴻俊第一次正式過來逛, 頓時大驚, 忙朝李景瓏後躲。

“你自己要來平康裏的, 你躲什麼?”李景瓏頗有點幸災樂禍,聲音稍大了些, 鴻俊霎時滿臉通紅, 也會到了一次李景瓏的

“哎呀!是那個胡人郎君!”

有人發現了阿泰,登時了起來, 接著一窩蜂地朝著阿泰湧去。阿泰在平康裏已經出了名, 進這櫻紅柳綠之地,倒是頗為怡然自得。

“今天不彈琴了。”阿泰說, “聽你們彈琴。”

一時失無比,老鴇忙給五人安排了大廳最寬敞、最豪華的座位,李景瓏走過時,廳歌舞尚未開場, 客人們談笑風生,見李景瓏過來,都是隨之一靜。

李景瓏走過流鶯春曉一側,特地往養了不錦鯉的大池邊靠了靠,隨手一抖布包,將鯉魚妖抖了進去。

“玩得開心。”李景瓏說。

“謝謝!”鯉魚妖冒出頭,說道,接著怡然自得,遊到魚群裏去,眾魚被嚇得四散,鯉魚妖便抱著一條錦鯉,說道:“別走嘛!人兒!”

不多時,嗡嗡嗡的議論聲音再度響起。科舉案顯然為了近日裏長安的談資,李景瓏捉妖一事,更引起了全城轟。消息是不住的,且傳得飛快,以訛傳訛,到都是關於這夥人的揣測。

Advertisement

伴當將人引到廳最大一榻上,取來屏風擺好,請人坐下,左三右二,裘永思與阿泰兩人坐一側,李景瓏、鴻俊、莫日坐另一側,李景瓏又吩咐人挪來個小屏風,再把左右稍微隔一下,將阿泰與裘永思兩個慣常逛青樓的擋著,免得教壞小孩兒。

三人正對敞亮大廳,那廳占地足有近半畝,裝飾得極其豪華富麗,屏風林立,偶有子笑聲傳來。鴻俊再抬頭看時,見流鶯春曉三層樓中,一層更比一層高,頂上還有木橋連接,橋上掛滿五的燈籠,猶如夢境一般。

“各位公子,有哪位相好的姑娘麼?”

“沒有。”李景瓏乾脆俐落地拒絕了老鴇。

“那讓姑娘們……”

李景瓏:“不用。”

“另外兩位元公子,需不需要……”

李景瓏:“不需要。”

鴻俊:“……”

莫日:“……”

“咱們來這兒是做什麼的?”鴻俊朝莫日問。

莫日十分好笑,說:“那就要問長史了,我可不知道。”

李景瓏吃著案上的葡萄,答道:“聽曲子,看跳舞,賞錢,完了晚上回驅魔司睡去。”

鴻俊問:“待會兒有人跳舞嗎?”

李景瓏:“有,還有奏琴的……莫日,想找姑娘過隔壁坐去。”

莫日笑道:“說了我的第一次,得留著。今夜只聽彈琴作樂罷了。”

“留著?”李景瓏有點兒意外。

莫日,一點頭,李景瓏便不追問,莫日又問:“長史不給鴻俊……”

“他不用。”李景瓏毫不留地截斷了莫日的話頭,再看鴻俊,問:“我說得對吧?”

鴻俊想起那夜李景瓏朝自己解釋的,本有點兒小雀躍,現在卻被潑了一盆冷水,忍不住稍微抗爭了一下,說:“其實也可以有。”

Advertisement

“那你去隔壁坐。”李景瓏一指裘永思與阿泰,說,“這邊都是正經人。你想跟我們坐還是去隔壁?”

鴻俊想了想,只得服,說:“我還是留這兒罷。”

李景瓏說:“你想好,不許再挪位置的。待會兒我們要吃櫻桃饆饠了。”

鴻俊:“什麼?吃什麼?櫻桃饆饠是啥?我不去了,那……我可以喝點兒酒嗎?”

喝酒倒是可以的,李景瓏便欣然給他點了吃食與酒,更讓伴當去隔壁韓將軍開的店裏買來名吃櫻桃饆饠。鴻俊還是很容易滿足的,食也,沒有,有吃的也一樣,何況李景瓏說的東西聽起來就很好吃。

“可幾位郎君,稍後載歌載舞,總得有個人斟酒才是。”老鴇又來了,問道,“給您安排一個,就在角落裏頭規規矩矩地坐著如何?”

李景瓏正要拒絕,鴻俊突然想起,問老鴇道:“你認識桑兒嗎?”

老鴇馬上連聲說認識認識,轉催人去了,李景瓏只得作罷。鴻俊說:“我絕對不會在這兒腳的。”

“你懂嘛。”莫日笑道。

不片刻桑兒盈盈來了,鴻俊便與打招呼,說到底桑兒是他在長安認識的第一個“朋友”,再見面便分外開心。其時桑兒只是流鶯春曉中一名侍奉頭籌姑娘的侍,沒料今兒有客人特地找,還是天字型大小位的,便開心無比。

兩人一見面,都是笑了起來。桑兒打量李景瓏,又看鴻俊,李景瓏充滿懷疑,不知鴻俊與這“桑兒”到底有什麼關係時,桑兒突然來了一句:“喲,李校尉!你倆在一起啦!啥時候好上的呀?”

李景瓏正喝著水,頓時一口水噗地噴了出來,莫日笑得歪在案畔。

Advertisement

“我們在一起很久了!”鴻俊笑著說,“桑兒,你來幫我們倒酒吧?我給你錢!”

桑兒笑地跪坐榻上,提壺依次斟酒,那壺中乃是上好的蘭陵大麯,釀作琥珀,倒在一個白瓷碗中,頓時酒香撲鼻,正所謂“蘭陵酒鬱金香,玉碗盛來琥珀”,當是樓最好的酒。

喝點。”李景瓏朝鴻俊吩咐道,“這酒烈。”

莫日吃著乾果,打趣道:“這是醋罷?”

桑兒說:“怎麼可能!這是最好的酒了!”

莫日鼻子,說:“我怎麼聞起來,總覺得咱們這兒酸酸的。”

李景瓏:“……”

桑兒會意,頓時笑了起來,忙道:“小郎君,你坐過去點兒……”

李景瓏說:“莫日,你……”

桑兒不住將鴻俊朝李景瓏邊趕,再挪了個位,坐到莫日畔,莫日笑道:“這就對了。”

鴻俊:“???”

鴻俊變挨著李景瓏坐,便稍稍側過來點兒與桑兒說話,背靠著李景瓏半,李景瓏讓鴻俊靠著,便不吭聲了。不多時,伴當買的櫻桃饆饠也到了,眾人便“哇”的一聲。

只見那櫻桃饆饠乃是以醬櫻桃果子作主餡,蛋面皮將烤羊羔、鮮酪、青葵與菜芯等餡料一卷,上屜蒸後囫圇團起,撒上切碎的薄荷葉,鮮甜鹹香,口不膩。

“什麼好吃的?”裘永思從隔壁探過頭來看,這一看不得了,忙道,“韓將軍家的?”

“就我們這桌有。”李景瓏冷冷道,“想吃自個兒買去。”

李景瓏買了四份,沒想到桑兒來了,便只得分一份,鴻俊飛速吃完後問:“還有嗎?再去買點兒吧。”

李景瓏便把自己的給他吃了,轉頭向大廳,心道怎麼還不開場,再轉過頭看鴻俊時,另一個櫻桃饆饠也沒了。

“還有嗎?”鴻俊再問道。

“你學趙子龍啊!”李景瓏說,“吃東西用吞的?”

鴻俊說:“吃完了啊。”

李景瓏答道:“沒有了,不能讓你吃夠,才會總想著。”

鴻俊只得作罷,打起莫日手中剩下半個的主意,但莫日已經快吃完了。李景瓏說道:“天底下好吃的這麼多,改天再帶你慢慢地去吃個遍。”

頭頂二樓、三樓依次有僕役經過,調暗了燈火。廳便隨之暗了下來,談笑漸止。黑暗之中,“叮”的一聲響起,滿廳皆靜。接著一琵琶聲,猶如行雲流水奏響,連彈撥,似高山白雪崩散,化作千萬水珠,嘩啦啦傾瀉而下。

到得盡時,又有數琵琶響起接上,與那領曲琵琶聲相合,百鳥朝般托著領曲之音,環繞廳堂,飛往天際!

是時堂聞這十指連彈曲,轟然一聲彩,紛紛拍手,鴻俊早已忘了要說什麼,忙轉凝視廳,眼中充滿欣喜,太好聽了!

聲響起,乃是樂師口技,接著所有屏風依次變得明亮,早已等待在屏風下的孩們各自手托一琉璃碗,碗中置一燈,五,離了屏風,快步朝場中走去。

二樓、三樓,各樓逐一出現伴舞者,清一貌,清一的鶯舞,手捧飛燈,腰纏水緞,“唰”一聲從高降下。

“哇……”鴻俊平生第一次見這場面,李景瓏則解釋道:“流鶯春曉,恰若其名。”

花團錦簇的琉璃燈如春閃爍,更有舞倚在眾人長榻前,嫣然一笑。

有人看過這舞,卻仍忍不住喝彩好。鴻俊驚歎道:“太了!”

如百鶯鳴春,生命盎然,眾手托琉璃燈的舞先是聚在其中,再往側旁一分,現出廳走馬燈般的一面屏風,只見那屏風後有一窈窕人影,手抱琵琶,正是方才領曲之

琵琶聲再次撥響,子輕啟朱,唱道:“渭城朝雨浥輕塵,客舍青青柳青……”

鴻俊:“!!!”

那首關三疊,正是長安流傳最廣的樂府曲目,雖聽過無數次,但在這明之下,周遭影一點點亮起,卻更有一番意味。

桑兒躬小步去換酒,鴻俊喝得有點兒醉了,便靠在李景瓏肩頭,出神地看著那琵琶,隨之低唱道:“勸君更盡一杯酒……”

李景瓏一手放在桌上,於鴻俊手邊輕輕敲擊,兩人一同低唱道:“……西出關……無故人……”

琵琶所坐之榻在眾輕推之下,緩慢靠近正廳李景瓏與鴻俊所坐之位,又接上了另一段,聲唱道:“燕草如碧,秦桑低綠枝……”

“李白!是李白的!”鴻俊聽見偶像的詩,馬上激了。

李景瓏忍不住笑了起來,一手搭在鴻俊肩上,琵琶被推到他們座前,凝視鴻俊雙眼,唱道:“當君懷舊日,是妾斷腸時……”

鴻俊現出笑意,實在是太賞心悅目了!

李景瓏見那琵琶拋來笑容,臉便再次板了起來。

“……春風不相識,何事羅帷?”唱完這句,那貌琵琶低頭,目中竟有一抹哀傷之,聲音婉轉,所坐之榻再退後。

此刻廳眾人方紛紛喝彩,要送纏頭時,那琵琶卻嫣然一笑,只聽高頭頂一聲火轟響,鴻俊嚇了一跳抬頭,卻是僕役點起高掛二、三樓上的那盞巨大走馬燈。

走馬燈一點起,流鶯春曉頓時滿堂大亮,屏風在燈下投出無數鶯鳥,彼此相映,隨著走馬燈緩慢旋轉,周遭仿佛有無數飛鳥掠過。

鴻俊再抬頭時,卻見那琵琶已到了轉榻後,轉榻緩慢旋轉,現出一名瘦高的中年男子,手中握有一把琵琶。

伴舞孩各自退開,廳明亮寬敞,竟是了這中年男子的舞臺,那男子仿佛毫無炫樂技之意,只是以手一撥琵琶弦,流數音,唱道:“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願君多採擷——此最相思。”

鴻俊瞬間就震驚了,這人歌聲,幾乎與阿泰不相伯仲,阿泰嗓音清澈,這男子嗓音渾厚略啞,然而唱起歌來時,卻與阿泰一般,有直擊人心的穿,讓他不頭皮發麻。

“李年?!”

流鶯春曉,所有賓客盡皆譁然,有人剛出那樂師名字,便被余人示意莫出聲。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