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雨越下越大,過不大一會兒,破廟裡又闖進來一隊人。
這隊人說多不多,說不,足有七八來個,有男有,皆帶著斗笠,穿著打扮倒是各不相同。領頭的是一個彪形大漢,臉上有三條傷疤,嗓子較,瞧著他們兩人已坐在裡頭烤火,便低低說了一聲:「打擾。」
再沒多話。
他們這幾人似乎極有默契,不大一會兒便生起了火堆,烤暖乾糧一點沒耽誤,裡頭有人了傷,稍先腥味衝過雨水消失無蹤了,但這會兒又蔓延了出來,雖是不濃,腥氣卻非常重。
「有人中毒啦。」卜旎嘻了一聲,繞過服來,枕在荀玉卿肩膀上仰頭說道。
其實卜旎並不怕自己說話被人家聽見,只不過是覺著這樣與荀玉卿說話更近些罷了,荀玉卿只當卜旎說人家壞話要小聲些,因此只是皺了皺眉,倒沒有推開卜旎,悄聲道:「與咱們無關。」
他仔仔細細的打量著那一行人,總覺得好似有什麼地方莫名悉,卻一下子想不起來。
荀玉卿與卜旎二人坐在服後面烤火,那行人正坐在另一頭,兩邊互相面對著面,誰也沒將後背出來,但視線卻也並未對上。
那行人裡頭好似是一個青年了傷,他將斗笠摘了,臉上不知是水珠還是汗珠,手抹了把,接過旁遞來的一塊麵餅吃了。他只有一隻胳膊,左臂空空的,倖存的那隻右手腕上還有銅錢大小的傷疤。
銅錢疤,獨臂青年……
荀玉卿多看了數眼,暗道自己是不是走了眼,要真是劇裡的那個男人,他怎麼會同別人結伴而行。
「是非見紅。」卜旎嗅了嗅,臉上忽然出極滿足的神來,「好極了,這非見紅做的正好呢。」
非見紅是一種□□,名字也簡單明了的不行,就是非要見紅不可。它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一旦服,神仙難救,但凡外用,也不得要割削骨。它若當即發作也就罷了,偏還是那種剛中時全然瞧不出來的,待到人發覺,已是皮爛腐,毒四肢百骸了。
若這人中的是非見紅,那荀玉卿倒是十拿九穩了。
秦雁。
痛飲金花酒,萬里悲鴻雁。
秦雁是柴小木的朋友,而且是知己好友,是他買下了柴小木的驢,又收留了無可去的柴小木。他是一個彬彬有禮的君子,又溫又和善,一人獨居在詩禪小築之,他在江湖上有很多很多朋友,生平從未與人說過一句重話,好似永遠都是那麼和氣,那般平靜。
前期他在正派男主攻的投票裡高居榜首,後期被猜測是可能是最後的大魔王。
秦雁本來是一個很完的男人,他不缺錢,也不缺朋友,更不缺好,甚至連他的外貌也如格一般的出。秦雁本來可以很完,可惜他沒有左臂,事是起因結果也非常簡單,他的一個朋友惹了麻煩,但到最後卻是秦雁承擔了這個麻煩,中毒之後他就當機立斷的斬下了半截胳膊。
這時秦雁剛沒了胳膊,想來還沒有像是之後那樣一個人獨居在詩禪小築裡,那麼這些人自然也就是他的朋友了。
荀玉卿很輕的嘆了口氣,他對秦雁的印象並不壞,在作者的筆下,這個男人似乎是永遠充滿寧靜與平和的一個人,無論發生什麼事,永遠都能以泰然自若的態度從容面對。
但是手臂的殘缺始終令他的心蒙上了一層霾,其實這倒也很好理解,缺了手臂的男人,有時候就像毀了容的人,哪有人願意人擁抱自己的時候,只能用一隻手摟著的,有時候只怕兩隻手都不夠,恨不得對方長出七八條胳膊,把自己死死抱在懷裡,誰都分不開。
「你會不會解非見紅?」荀玉卿低聲問道。
「餘毒還。」卜旎撇了撇,好似瞧出荀玉卿打什麼主意一般,漆黑的眼睛在他上滴溜溜打轉了一圈,聲音忽然變得又甜又膩起來,「玉卿兒,你是不是瞧上人家了?要討好他卻討到我上來了?我可不準!」
他這次說話,嗓子並沒有低,因此說得又亮又響,新店舖子開張拿來賀喜的鑼敲得怕是都沒他的嗓子亮。那一行人簌簌轉過頭來,好似事先排練好了一般,神都很是激,唯獨那斷了手臂的青年只是烤著手裡的乾糧,並不說話。
荀玉卿被瞧得不好意思,便有些著惱,他微微一矮肩,打卜旎頭頸之下溜開,卜旎一個沒吃住勁兒,差點倒栽蔥栽到地上去。卜旎剛要開口調笑,就聽荀玉卿冷冷道:「你救他也好,不救也罷,與我沒有分毫干係。」他將烤好的裳披上,厚如雲的長發出袍外。
他容貌生得豔,語氣卻冷若冰霜,活從志怪小說之中走出的蛇蠍人一般,那行人便又警惕起來,生怕是什麼未曾聽聞過的邪道中人。原先給秦雁遞麵餅的最是明顯,出了極淒苦又難過的神來,手扯住秦雁的下襬,瞧得荀玉卿心裡頭一。
卜旎話一出口就暗糟糕,他與荀玉卿相了這許久,知道這人在意自己容貌生得豔麗,子再是好不過,他倒忘形之下說出這種混賬話來,不由心虛了起來。荀玉卿站著觀雨,烏雲極濃,雨簾大的看不清任何東西,卜旎小心翼翼的湊過來討好道:「好嘛,不就是個非見紅,我解就是了。」
「我可不想討好人家討到你上去。」荀玉卿冷笑一聲,抱臂一字一頓的回道,「你說是嗎?」
卜旎難得老臉一紅,他撓了撓頭髮,忽然從發上取下一枚銀蛇卡子,給荀玉卿別住了散落的長發,死皮賴臉的撞了撞他胳膊,討好道:「誰說你討好的!是我,是我非要救他不可,是我想討好你,還不嗎?」
荀玉卿冷冷瞧了他一眼,忽然道:「在你心中,我生就是如此輕浮放?」其實他這話倒沒做他想,只是覺得難不辛夷的臉就這麼碧池,別人看見了就覺得像是在人?
可是這無心之語,反倒卜旎多想了許多事來,聽荀玉卿這般說,還當他是同自己委屈,恨不得不久前的自己十來個耳,忙道:「自然不是,是我胡言語,胡說八道,胡作非為!」他的漢語說得是見的不錯了,用詞卻偶爾還有些七八糟的。
至於看在旁人眼裡頭,自然是一對鬧了脾氣的人,還是連狗都不肯理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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