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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蛇的尋妻路》第12章

☆、第十三章 長肚腩了

拿著一串噴香的烤蛇,有些食不下嚥。吃蛇不是第一次,但這是他第一次面對著一條蛇吃蛇,嗯,還是面對著一條蛇頭子吃他的小弟。

麟墨看著季的目很是縱容,催促季快些吃。他離得火堆遠遠的,火上的食需要翻時才靠近。雖然如此,但他還是被火烤得皮發幹。

咽了咽口水,肚子已經扁了,沒糾結多久就放在邊啃了起來。

雖然很有力,但季還是吃得津津有味,填飽肚子後,還不忘擔憂地看一眼遠的草叢。

“我當著它們的面吃了蛇,他們會不會趁你時不在報復我啊。”季不怕蛇,但面對著一群花花綠綠的蛇,心裡還是發怵。

麟墨也看了眼,“不會。只要你不去吃它,或者大肆殺,它們是不會仇視你的。”

還是不放心,又想說服麟墨和他離開,便趁機道:“等我好了,我們就出去吧。”

麟墨注視著季,沉默片刻,薄薄的吐出了一個簡單的音節:“好。”

唉?季微微一愣。本以為要費不口水和時間才能讓麟墨答應,沒想到麟墨這麼容易就同意了。

看了麟墨好一會兒,才發出歡呼聲:“太好了,我們過幾天就離開吧。”

麟墨的眼裡也染上了笑意,依舊是淡淡的回道:“好。”

下麵的一直流著,染了藥草,味道有些怪。到了下午才停下,麟墨幫他掏出了裡面的藥渣,清理乾淨後,季的臉都快被沖到頭部的熱了。

過多有些頭暈了,臉也很蒼白。麟墨當晚下水捕了魚,切片了稍微一烤就了,味道非常鮮,季吃的很滿足。麟墨自己也在捕魚時大吃了一頓,這是他來這裡的第三頓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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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麟墨吃的,事實上他也著。靈蛇雖然耐,冬眠時能整個寒季都不用進食,但平時也需要隔天進食。麟墨本來就大半年沒吃東西了,救起季當天,他甚至比季還虛弱,後來捕到了一隻兔子,喂給了季,他整吞了那只兔子,才恢復了些力。

麟墨在這裡唯一不滿意的,就是獵太小,運氣好時還能捕到野豬,讓他和季都飽吃一頓,平時就只能喂飽季,每天與季一同吃的兩隻兔子等小型,對他來說就跟零食一樣,也就只能吃魚才能填飽肚子。

而除了魚,同一種獵他也不會吃太多,為了以後的食,麟墨甚至刻意放過年的獵,但這也不能讓食充足起來。

麟墨之所以這麼同意季,也就是因為食的原因。

接下來的幾天季又發了幾次,頭一次時,麟墨圍著季轉了半夜,終於取得了季的同意。

因為季後背和上都帶著上,他們只能採取後背式。麟墨已經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做的非常溫。但季還是常常苦不堪言,雖然做的時候到了快,卻因背上的傷,只能趴著,而且還是趴在乾草上,別說那啥的時候小弟弟一不小心就會被草到,就是其它地方,都出了深深的草桿印子,因為得久了,皮又疼又,得難到第二天。

雖然都是不夠的乾草造的,但是季還是不願意用純白的皮皮墊在地上。那麼潔淨的皮,他實在捨不得弄髒。而且麟墨的是出奇的多,做完後他們都得換個地方睡,乾草更是要在第二天拿出來曬。

啥的,季也是醉了。

待孕果藥效過去,季就沒讓麟墨自己了,因為已經快好了,他打算好好養,以清爽的面貌走出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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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事與願違,在季能拄著子走路時,距離與麟墨初次歡已經過去了一個月,這時,麟墨著他因為吃多了而長出的小肚腩告訴他,他懷孕了。

我.日!

我這是傳,絕對是傳!要知道我老爸也是著大肚腩的,要不他也不會有爸爸的肚腩坐著很穩當的記憶了。以前沒長,那是伙食太差了。別以為他沒上學,就什麼都不知道,懷孕怎麼也得兩三個月才會顯出好吧,電視裡不都那麼演的嗎?

已經進了三伏天,雖然是在山林裡,氣溫還是非常高,麟墨熱得暈乎乎的。

麟墨換了個位置,避開從枝葉間進來的,來來回回的的微凸的肚子,清冷的面容出幾分與他面貌不相符的溫:“是不是再過幾天就能確定了,你們這裡男人不是不能生孩子嗎?如果真是的話,出去後就不好掩飾了,倒不如再在山裡待幾天看看,你覺得如何?”

東西都收拾好了,還在野外看中了一顆野生番茄,快了,一直沒摘,就是打算出發當天帶著解的,沒想到突然從麟墨裡得到了這個驚悚的喜訊。

他雖然已經接了和麟墨永遠在一起,對生蛇也在慢慢接,只是萬萬沒想到這一天來得如此之快,而且他真的忍不住想出去了啊。

想想還得等上一年,季甚至開始考慮男扮裝。

他現在正在發育階段,形還不夠健壯,扮人應該不會顯得魁梧,而且他長相也屬於清秀型,帶上假髮應該算得上高挑一枚了。只是聲音會顯得有點中□□。

一不小心,季真往那邊細想了,被麟墨打斷才回神,不有些尷尬。

想了想,態度緩和了點,“不過我還是覺得不可能,如果你是因為我的肚子才懷疑的話,那時間也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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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對不上?”麟墨面

其實按理說,不該是初次懷上的,如果那樣季的肚子會很大了才是。不過這裡的時間比世短一半,應該減去一半的時間吧,那就是十五天,這就對得上了。

麟墨道:“你是說孕期吧,我們靈蛇的孕期不定,算是人裡時間很短的了。如果食充足,快的話四十天就能生產了,慢的話五六十天。如果食缺乏,半年一年都有可能。”總之寶寶不會有事,他們靈蛇的生命力是很強悍的,哪怕還只是一顆種子,也能頑強的在雌裡生存許多年,等待孕的機會。

對此,麟墨頗為自豪。

驚愕地睜大眼,“這麼快?”聲音奇異的輕鬆了下來,甚至帶著新奇。

這麼快的話,好像也不那麼難以接了。

麟墨道:“嗯,不過你們這裡每日的時間比我們那兒短一半,孕期的天數應該也會翻一倍。”

“啊!”季餘音下降,顯然有些失。翻一倍的話,那最快就是八十天,三個月。嗯,也不算太慢,還能接

麟墨看了眼季,還是決定不告訴他,他吃的太,孕期絕對不會是四十天這麼短。

算了算,如果真懷上了,現在已經過了一個月,還得等兩個月,實在等不下去。

於是季還是決定出去。

抱著麟墨的手臂,討好地道:“阿漠,我還是想出去,也許沒懷上呢,就算很有了,也不是沒辦法掩飾啊。”

麟墨的頭髮,寵溺地笑笑,“你高興就好。”

“那我們今天就出發,走,我們去摘番茄吧,路上可能找不到水喝,拿來解。”季地道,眼中神采奕奕,熠熠生輝。

麟墨對上這麼一雙晶亮的眼,也不微微一笑,彎了彎眼睛:“好。”

☆、第十四章 下山

這一去,季是不準備回來了,所以東西都帶在了上,包括舊得掉泥渣的竹籃和砍刀。

兩人整裝待發,土得掉渣。

伏在麟墨背上,一手提著裝行李的竹籃,一手拿著麟墨給他削的拐杖。他看了看籃子,裡面裝著他和麟墨的全部家當,厚重的砍刀就藏在服裡。

深深的到憂傷,不知道帶吧刀出去到走,被發現了會怎麼樣。

錢肯定是帶了,季因從小被壞人坑害過,對外界警惕很高,怕錢放在自己上被被搶,就裝進了麟墨的子口袋裡,自己只留了三百塊在上。

麟墨的服雖然很薄,但他人高馬大,子自然也都大一號,子口袋被上下擺遮著,裝著厚厚的一疊錢也不太明顯。

只是麟墨嗅覺太靈敏,非常討厭錢的味道,季為此還把錢都洗了兩遍,然後錢就變得的。

麟墨步子大,雖然走的不急不緩,但速度非常快,小半天就走出了大山。季也不知他是如何判別方向的,一點冤枉路也沒走。

路上漸漸有了房屋,到了中午,他們找到了一條高速公路。

沿著高速,能以最短的距離到達下一個城市。

雖然不知道這點,但他覺得既然有路,就一定會通向城鎮,於是就麟墨在高速路上走。

現在已經快到中午,炙熱了起來,沒了樹蔭的遮蔽,就毫不客氣的投在了人的上,黑的柏油路更是被曬得發燙,整個路面像是一片被燒熱了的煎鍋。

麟墨腳踩著平整的路面,眼裡有著新奇,又不天馬行空。如果將地面都鋪上這樣的東西,那地上還會有植嗎?又該怎麼生存呢?還好這只是用來走路,如果地面多這麼的話就太糟糕了。

這時的麟墨還不知道,等他走出這條路,迎接他的,就是滿地的水泥地。

了一聲,“阿漠。”

麟墨回頭看季,關心道:“,不舒服?”

一滴汗水從季額頭落到眼皮上,他眨了眨眼睛,汗水在眼裡暈開了,模糊了他的視線。

“肚子難,我想吐。”季有氣無力地說道。他的臉很難看,本就因失過多而顯得蒼白,現在更是憔悴。

麟墨見季難看,立即停下了腳步,“我們先休息一下。”

“嗯。”

應了聲,單腳落地,立即跳了起來,樹袋熊般抱住麟墨的,嚎道:“好燙啊。”

“坐我上。”麟墨抱著季坐了下來,讓季坐他上。

還真吐了出來,嘔了幾口酸水,整個難地想死。他抿了抿乾枯皮的,覺得口,一個冰涼的東西就在了皮上。

“吃個果子。”麟墨將果子放在季邊,心疼地道:“一定是到肚子了,待會兒我抱著你走應該會好點。”

挑眉看了眼麟墨,心裡熨帖,虛弱地笑了笑,咬了口番茄。微酸的流進嚨,胃裡頓時舒坦了不

“你也吃。”季說著把自己吃過的番茄遞到麟墨邊,麟墨笑著咬了一口。

吃完番茄,季神了很多,他看著麟墨著的腳,說:“地上那麼燙,你燙不燙啊?我看看。”

麟墨來不及阻止,季就抱起了他的腳,啊了一聲。

只見麟墨寬大的腳底板又紅又皺,皮了起來。

鼻子一算,卻眼神淩厲地瞪了眼麟墨,“都紅了,你怎麼不說?”說完立即在籃子裡翻找。

麟墨笑了笑,“無礙。”

“哼。”季哼了一聲。這麼不惜自己,不知道這樣很讓人心疼嗎?

將自己的舊子撕了,把麟墨的腳包了起來,讓麟墨走了兩步。

麟墨笑著道:“舒服多了。”

“那我們上路吧。”季道。

提著籃子已經很費力,猶豫了好一會兒,還是把籃子和砍刀從高速路上丟了下去,用皮披風把行李包裹起來,這樣輕便了不

麟墨抱著季,輕聲道:“不舒服就睡一會兒,等有人了我你。”

“嗯。”季輕聲應道。

也不知是不是真像麟墨所說,他是倒了肚子才難,反正被抱著後肚子就舒服了。季昏昏睡,突然聽到了一聲不太響的汽車剎車聲,不由費力地抬起了眼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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