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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新朝》第16頁

他甚至等不到沈雁清回府就去找沈母討要傳家玉石。

沈母起初對紀榛的惡到了極點,自然不肯給,“我沈家從未有過男妻先例,這串玉絕無可能戴到你手上。”

見紀榛氣得臉都紅了,沈母心中痛快,又道:“就算我兒娶男妻,也有易執那般穎悟秀慧之人與他相襯,你無德無才,如何比得?”

這話著實辱,激得紀榛雙目紅,若不是還謹記要孝敬尊長,早就和沈母吵起來了。

他沒有再和沈母爭執,當夜和沈雁清大鬧一場,次日就被沈母以“婦德有虧”為由罰跪了兩個時辰的祠堂。

吉安那時還是個多的,見不得紀榛屈,轉眼就把這事告訴了紀決。

紀決二話不說在朝堂上參了沈家父子一筆,鬧得可謂是天翻地覆。

紀榛是事后才知曉兄長為他出頭,只不過在沈雁清看來與他授意的無二區別。他不想沈雁清把錯怪到兄長頭上,默默地認下了是他所為,之后沈雁清若拿此事來嘲諷他,他也從不反駁。

沈家父子在朝堂被參后,沈母更是對紀榛深惡痛絕,卻又不得不息事寧人,不不愿地將玉贈與紀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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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榛如愿以償拿了顆顆圓潤飽滿的玉石卻高興不起來,戴了幾日就將玉收進木匣里。

只不過當日沈母的話到底在紀榛心里埋了一刺——沈雁清和易執好多年,沈母話中有話似在暗示什麼,怎紀榛不多心?

紀榛哼了聲,憤憤地將玉珠串帶到了腕上,又拿起那條彩繩端詳。

彩繩的來歷也值得回味。

兩年前,沈雁清奉公下江南辦事,紀榛想跟著去卻被拒絕。

臨出發前,紀榛蜷一團躲進了馬車的暗柜里。那時正值盛夏,兩下都是一熱汗,紀榛卻在不氣的暗柜里足足憋了半個多時辰。等沈雁清發現的時候,他衫盡意識不清,已是中暑之相。

紀榛眼冒金星,紅著臉對沈雁清笑,有幾分孩子氣的得意,“你不帶我去,我也有辦法。”

沈雁清比紀榛年長三歲有多,紀榛嫁給對方時方及十七,又是寵長大,與稚子并無多大差別,做出這樣不計后果之事不足為奇。好在沈雁清隨行帶了大夫,紀榛歇了兩日就又生龍活虎。

在江南的半月,沈雁清到哪兒紀榛就跟著去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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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沈雁清中狀元滿一年,還未升遷,只是一個小小的七品翰林。但他名聲在外,眾人亦皆知他非池中之,終有一日會有大作為,無人敢輕看他。

倒是紀榛的份太過顯耀,未免節外生枝,沈雁清讓紀榛扮他的侍從,“主仆二人”寸步不離,還因此鬧了點笑話。

江南刺史設宴款待沈雁清,紀榛也跟著去了。沒想到酒過三巡,竟喚來娼和小倌作陪。

沈雁清被紀榛婚一事在大衡朝傳了個遍,刺史馬屁拍到馬上,嘿嘿笑道:“此離京都千里遠,沈大人盡玩樂,這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絕不會傳到那紀小公子的耳朵里去。”

紀榛氣得牙,又礙于假扮沈雁清侍從的份發作不得,了拳頭。

江南刺史是個人,瞥見紀榛的神態,捋一捋小胡子,笑得越發曖昧,“是我眼拙,沈大人旁已跟著個絕年,哪還瞧得上這些庸脂俗?”

他錯將紀榛認作沈雁清私下養著的孌,眼神輕浮地打量著紀榛的段,怎會知曉紀榛就是他口中的紀小公子?

沈雁清掠一眼惱得兩腮微鼓的紀榛,淡淡道:“讓刺史大人見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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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刺史飲酒過度,聞言更加肆無忌憚地大笑,“你我都是男人,三妻四妾乃尋常事,總要嘗嘗鮮。”

紀榛再是稚,也察覺他話中喻,再無法忍耐,怒道:“你放肆!”

被沈雁清抓了腕不得往前。

“嘗鮮?”沈雁清琢磨著著這兩個字,微笑著抬眼,“刺史大人不妨有話直說。”

沈雁清笑意淺淺,態度溫和。

江南刺史膽包天,被沈雁清的表象迷,直咽口水,“沈大人這小奴長得真是.....若我能與他共度一夜春宵,活三年也值得。”

紀榛還是第一次直面這些詞穢語,怒得渾發抖,端起一個酒壺就砸了出去,話都說不利索,“我定要,定要讓我哥哥殺了你.....”

沈雁清一手攬住紀榛的腰往自己的方向帶,溫聲說:“刺史大人瞧見了,他子烈,不肯委他人,還是請大人差小廝帶我去住罷。”

刺史可惜地鼻尖,依依不舍地看著惱的紀榛被帶走。

一進廂房,紀榛就發脾氣砸東西,怒問沈雁清,“你就任他這樣辱我?”

沈雁清好整以暇地倒水,“你若不跟著來,不必遭此辱沒。”

紀榛頓時泄了氣,東西也砸不了,紅著眼瞪沈雁清。

他兩頰緋紅,滿目盈盈的淚花,水潤飽滿的抿,神委屈又倔強,這模樣更是不自覺地招人。

沈雁清眼眸微暗,將瓷杯擱到桌面,抬步去塌旁。

紀榛卻沒跟著上前,他垂在側的指尖抖著,聲問:“是不是我被人如何調笑你都不介意?”

沈雁清不喜歡他,恨他婚,因此也不在意江南刺史對他有非分之想。

話是問出口了,卻又真的怕聽見沈雁清肯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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