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是他之前用過現在不用了的。因為覺得聯系我每次都要下樓比較麻煩才給的。但我說要還給他,他就要扔到垃圾桶里……”
聞知如實說,“后來他不理我,我就只能又拿回來了。”
但因為不想讓孫慧擔心,聞知還是瞞了一點賀嶼之威脅的事。
“哎。”
孫慧嘆了口氣,“那你就先拿著吧。可能這也就是個幌子,就是看你比較困難給你的。”
然后又慨說:“不過沒想到這孩子平時看著冷淡的,平時也不人,人倒還是好。跟他爺爺似的。”
聞知站在一旁沒反駁。
但心里清楚這不是幌子。賀嶼之就是為了更方便使喚才給手機的。
而且這對于他來說確實不算什麼。
“那這個給你用吧。我用你那個舊的。”聞知把手機遞過去,主跟孫慧說。自己用這麼好的手機總覺得心不舒服。
“不不不。”
孫慧搖頭加擺手,又給聞知推了回去:“你平時上學更需要用這個。媽媽天天就在這兒也不出去,平時安排工作也是口頭的,用不到這麼好的手機。”
“而且你們學校那些小孩兒不是都有麼。”
“再說賀嶼之本來就是給你用的,你再給我讓人家看到了不好。”說。
“不過有一點啊。”
孫慧頓了頓,語氣嚴肅了些,“手機只能用來查學習資料,還有平時跟我和同學聯系。別上網學那些不好不著調的東西知道嗎?”
“嗯。”孩兒點了點頭。
富人家的小孩即使走錯了路也有足夠的試錯本。想要再學好也有各種機會和助力。
但聞知從小就知道,沒有學壞的資格。
拿著手機回了桌前坐著,忽然想起過幾天賀嶼之要過生日的事,回頭問:“我聽同學說賀嶼之下周末過生日。而且好像他之前都是在家里辦的。”
“啊?”
孫慧一臉驚訝,“他要過生日了嗎?不過如果要在家里辦的話,管家應該會提前跟我們說。”
聞知沒吱聲,只點了點頭。
“他要過生日的話你是不是應該送點兒東西啊?畢竟都把手機先給你用了。”
孫慧喃喃著,又有些泄氣:“哎,但人家什麼好東西沒見過……”
“沒關系的。”
聞知趕說:“我送些手工制品就可以了。那些折紙和漂亮的小工藝品都不貴。我們之前同學之間也都是送這些的。”
孫慧附和:“嗯,說的也是。”
起到旁邊的外套里拿出一個布包,拉開拉鏈從里面拿出一小沓錢,了一張很舊的五十元遞過來:“那你看著有什麼東西到時候給他買買。”
“不過我之前倒是聽你孟姨說那孩子還喜歡吃核桃的。”
“但挑剔得很。”
“好像得是什麼山核桃,還必須要人剝好的才愿意吃。”孫慧說著搖了搖頭,“這有錢人家的小孩就是不一樣。”
核桃嗎?
聞知眼簾微微垂下,接過那遞過來的五十塊錢,咬了咬。
第12章
◎“草莓”◎
往后幾天,賀嶼之沒再來找聞知麻煩。
突然有了手機的日子好像跟以往沒太大區別。
只是一想到這部手機是對方之前用的,就不敢。即便里面已經被格式化過,也沒有留存任何對方的痕跡。
聞知以前在計算機課上注冊過□□。
但計算機課能自由上網的時間很,孫慧的手機也不怎麼智能。除了之前班級群用孫慧手機加過,之后就沒怎麼再登錄。
直到現在,才開始學那些花哨的功能。
賀嶼之會通過班群給發消息,讓給他送作業過去。等他用完了再上去拿。
其實聞知也不太愿意,怕一來一去會撞到左雪嵐或是賀宏盛。但沒有辦法,只得照做。好在后面的幾天都沒有再遇到賀先生跟賀太太。
但或許是因為喜歡,又或許是不管出發點如何,賀嶼之的這種行為確實幫到了。
有了智能手機之后很多事都變得方便了些。平時也可以在網上找一點資料。
激倒是談不上,但還是謝謝他的。
賀嶼之的頭像是個戴著頭盔的宇航員。
他每次發消息過來的時候,手機就會震一下。
聞知有好幾次都忍不住打開了對方的主頁來看,看到他主頁上一長串的贊和那些合種金閃閃的頭銜。
無論是現實還是虛擬,賀嶼之好像永遠都是人群中最矚目的那個。
可每當聞知看到最下面那行“加為好友”時,卻還是遲遲不敢點。直到周四的那個晚上,才按了申請,但這請求卻又好像石沉大海。
對方既沒有通過,也沒有拒絕。
—
周末的時候,聞知難得出去逛了逛。
對北城不,唯一認得的可能也就是平時上學的這條路。附近有一條熱鬧的街,里面又很多小店子,主要對學生開放。
聞知想給賀嶼之買個生日禮,但很迷茫。
知道這五十塊錢,對于平素節儉到伍角都要拆兩半花的母親來說意味著什麼。
自己平時一個月的零花錢也就五塊。
母親給錢的時候咬了咬牙,估計也是想著對方給了手機這件事才“大方”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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