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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愛離開的999天》第二章 遺忘一段童年的痕跡

聽說,上帝若關上了人生一扇門,就會替你再打開一扇窗。

于是,世人皆稱贊其仁厚,我深不以為然。畢竟,誰也不知道窗戶外面等著的究竟是一條明大道,還是一個為看走不惜一切的老狼。又或者,那屋子正好有七樓高,走窗甚至可以摔死九命的貓。

——by郝仁日記

回國后,我閉關了整整一個月,天天KFC+必勝客,愣是將兩家宅急便的員工都認了個遍,才把手頭雜的稿件圖片全部整理妥當。我修改了構思完的樣稿和大綱,順手P了旅行中拍的照片,還設計了幾款浪漫唯兼而有之的畫構圖。

我的責任編輯婉婉對此很是滿意,并為我制定出了一個就我而言比較合理的工作計劃。和我合作多年,從我出道開始就伴我左右,看著我從小紅墮落了大明,又慢慢地從單一發展的畫手轉型又寫又畫又拍照的多功能型,終于得到了如今這半紅不紫、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名聲。

對我的苦心栽培,恐怕不會輸于我那永遠忙碌的娘。為此,我很是激。所以除了拖稿這項神圣本能外,我對多半言聽計從。

編輯和作畫手的關系本有些微妙,我和婉婉也不能例外。不過放平了心態,就沒有什麼不能的事。我們認識多年,雖然平時大家都忙,往也多通過網絡,但因為所在同城,我們偶爾也會一起打打麻將喝喝咖啡看看電影吃吃飯,做過所有的死黨聚在一起會做的事。

當然,我也會在旅游時記得幫帶些特殊的禮品,作為手信。

不過這一次,我顯然只能心虛了:“婉婉啊,我和你說哈,我回國那天在家門口遇上易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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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婉婉顯然沒什麼興趣,隨意地扔了幾個字打發我,“在半夜三點?他可夠忙的。”

“恩,當時還有個不太友好,但是很很大在他邊。”我怯怯地繼續,苦思斟酌,真真比寫文還要專注。

“然后?”迅速傳來一個眼睛發亮的表,我汗有些無語,沒想到桃花滿天下的易笙鞋,魅力居然還不如一路人,何其悲哀啊,何其悲哀:“我老病犯了,忍不住刺了他們幾下……”

“做得好!”

“嘿嘿,我也這麼覺得!”我牙一咬,坦白從寬了,“不過,我用了點小道……”

“恩?什麼道?”

“就是那個……我投資你的收藏品……”

“……”

“……”

我等了半天都沒見QQ有回復,心里正發,手機就砰然大作,正是婉婉石破天驚的大嗓門——“郝!郝!”

一頓痛罵。

其實,婉婉的脾氣并不很壞,只是特不待見易笙二一。在當今這男天下的時代,真真是個奇跡。

打從我有記憶以來,易笙上大學后,就逐漸顯出他是外星人的事實,還恰好來自于不惹桃花會死星。完全沒被那廝迷英,除了婦保醫院里的嬰孩,大約就只有班嘉和婉婉了。

我因此拜了定力十足的班嘉同學四年之久,直到有一天,脈脈地握住我的手,歉意又憐地對我說道:“郝郝,你是個好孩,只可惜我們相遇太晚。你的厚我銘記于心,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約定來生吧!”

那耳能詳狗至極的臺詞打擊得我頭暈目眩,信仰更是被摧毀得連渣都不剩,愣是失魂落魄了好幾天。

當別人問起時,班嘉還很是惋惜地嘆代言:“別擔心,郝郝只是遇人不淑,失失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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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對我十二分的同,有事沒事往我屜里塞零食,指著我能化悲憤為食。我一邊憤怒地啃著香蕉吃著蘋果,一邊在心中悲憤地仰天狼嚎:天啊,還我清白來!

那時,我絕不會想到自己會在幾年后遇見神奇的婉婉,更難能可貴的是——還不是個蕾邊!據我智慧的雙眼判定,頂多是個雙

不過,對易笙的評價當真是分外嚴苛,總是很不禮貌地他:“人面心,虛有其表的東西~”

我還是很相信的,所以那陣每每看到易笙,都覺得他是一頭野,連帶著他邊的那些個們也都是剝人皮食人的妖

我很害怕,自然想疏遠他,但終是沒能狠下心來真跟他斷了關系。特別是當他踢著我的門說要請我出去吃大餐的時候,我瞬間就把婉婉拋到了九霄云外,毫不猶豫地拎起包包就沖出門去,屁顛屁顛地還跟得很

那個時候,我只是本能地認同易笙,覺得他就算人面心,也不會真的傷我。

我到底天真。

無知時,我一直覺得自己和易笙有著過命的

我的人生從有記憶開始,除了爸媽,就是他。

我厚厚的年相冊里大多是和他的合影,想來他要有留著,基本也是一樣。

我從小就跟在他屁后頭,他從小就是我的保護神。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們甚至連吃飯睡覺都在一起,真正的形影不離。

他似乎很喜歡我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就只跟隨他的憨傻格,因此對我總是特別有耐心。我也不是不知道他在外頭名聲有多差,脾氣暴烈,個倔強,還鉆牛角尖,打架鬧事兒總是不得他的。只是那些跟我基本沒啥干系,我大多不愿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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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就很盲目,并維持著這種個多年不改。

我和易笙相差了幾乎一歲,但因為月份的關系,我們還是上了同一個年級,并進了同一個班。

易笙小時候沒現在那麼好看,長得甚至有些奇怪,個頭矮小,還滿臉煞氣。再加上他一貫不合群的特及差得離譜的績,老師們都不待見他,同學們也都很怕他。孩子只要被他看上一眼,膽子稍微小點的就開始泣了。

那時候,大家都不愿跟他坐在一起。每次上了,不是可勁兒地哭嚎,就是托爸媽使命地給老師送東西,只想早點兒換個位置好安心。

一來二去,老師們都被磨得沒了脾氣,只好將他作為特例,雷打不地放在我邊。我們全班對此都很滿意,包括我和易笙。

喜歡他坐在我邊上,我甚至覺得他上課時睡得稀里糊涂的樣子特別可。易笙在我邊時也非常的乖,除了有事沒事隨便瞪瞪路過的同學,或偶爾逃課出去打個架外,基本都很安分。

老師們為此松了口氣,我想這也多半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易笙的筆記都是我代抄的,作業也是我代寫的,甚至他考卷上僅有的那幾個答案,也都來自于同桌的我。他們還以為這孩子雖然頑劣,但至聰明。我卻是知道的,易笙連九九乘法表都背不順,時不時就會出現一個“八八二十六”,或者“七九四十三”。

不過,易笙的確很聰明。聽說混的孩子不是非常聰明就是非常漂亮,那時我以為他是前者,后來才知道他是兼而有之。

易笙還很走運,上帝非但沒有關他的門,還順手給他開了窗。

我想上帝若有心臟,一定不是長在中央。

偏心。

升初中那年,我們正好上制度改革,變升學考試為劃區分配。

于是,易笙卷著一片績單,和我進了同一所重點中學。只是重點中學到底重視升學率,我們一進去就進行了分班考,不過好在結果并非按照績的優劣來分,而是為了維持各班平均分持平。

結果考了正數第五的我,和考了年級倒數第七的他,又分到了同一個班。易笙看到那張排名大榜時非常的震撼:“天啊,世界上怎麼會有比我還差的笨蛋啊!”

我心有戚戚然地連連點頭,比九九乘法表都背不的人還不如的人,那該是怎生的強悍啊!

看來九年義務教育讓不需要在小學留級的孩子,及時地看到了初中校園里明。世界之大真是讓人瞠目結舌,然而最讓我瞠目結舌的,還是易笙的名氣。

新上任的班主任在分配拼桌子的人時,居然毫不猶豫地率先安排了我們這對。甚至為了制約這個麻煩,讓我了班里的學習委員,好起到督促作用。

我對此非常不安。

易笙看我一臉惶惶的表,倒是很有義氣,拍著脯和我許下了承諾:“不怕,既然這里傻瓜遍地,哥怎麼說也給你沖破倒數第十的難關!”

我頓時得熱淚盈眶。

為證明其用心不假,易笙變從不聽課為三天聽一堂課,變從不做作業為親自抄作業,至于平時的考試,多半還是隨便抄我一點兒,不求及格,有個分數就,想來是因為他從小就不喜歡吃鴨蛋。

易笙作弊有六年經驗,饒是老師們個個火眼金睛,也沒能抓到魔高一丈的他。他落落大方地坦然作著弊,并持續拿著仍然不及格的分數,更是頗有策略地讓自己的分數一次次小規模地前移。比如上次十二分,這次就十四分,無視考試難度,只看最后結果。反正這對他來說,不過就是自己做一題,在我這兒多抄一題的區別罷了。

不過真正難為的是期末考,學校為了徹底杜絕作弊問題,特地打了全年級考號的順序。按照他們學考試的績,年級前五十名在同一個考場,以此類推,最后數上來的五十名也在一個考場里。易笙自然不敢隨便抄,怕一不小心就到了比他還不如的,抄出一個新奇跡。

期末考那天,我在考場坐得很不安心,解決完自己的試卷后一直心神不寧,本無心檢查,干脆卷走人,跑去看易笙的況。他們考場果然不同尋常,離考試結束還余半個小時,居然走得整個教室只剩易笙一個。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易笙那樣專注地坐在書桌前,認真地寫著什麼。我從未看到過他那樣專注的表,即便是打架遇到高手的時候,他也是不羈而輕佻的,非常不倫不類地模仿著古裝劇里的流氓大俠。

可是現在他卻認真得看著卷子,執筆思考,仿佛他是全世界最優秀的學生,而整個世界此刻就只剩下他和那張卷子。

我心里詭異得有些發熱,好像被他的視線灼燒了一般,非常莫名。我捂著溜到了邊上的小花園里,坐著反思自己的異常,最后得出了結論——當人遇見奇跡的時候,竟會是那般的驚心魄。

那時,我甚至決定自己長大以后要當一個偉大的考古學家,努力發掘出各種令人驚艷的失落文明,好好地品味一下這種既驚惶又幸福的覺。

當然,吃不了苦的我最終沒有走上這一行,或許是因為在高中時,我已經覺悟了這種微妙的——其實,它做心

易笙是我的初,盡管那時候的我,并不懂自己的

在那些朦朧的歲月里,我只知道那個連背九九乘法表都要帶小抄的男孩,為了不讓我為難,憑毅力考出了史無前例的好績,第一次突破倒數五十的名次,并得到了人生中第一個不作弊的六十一分。

健忘的我記不住自己中考的績,也早忘了高考的分數,可我卻牢牢地記著易笙這次考試的每一門績,并放在心里珍藏多年。

當我拿著他的績單痛哭流涕的時候,大家都以為我是因為獎學金而興過度。只有易笙不好意思地揍著我的腦袋,漲著張關公似的臉,小聲喝著:“靠,你至于麼!別在這兒丟人了!萬一下次我要是考出個倒數一百名,難不你丫的還要跑去跳黃浦江麼!”

我用力地點了點頭,他要能考到倒數一百名,別說近在咫尺的黃浦江了,就算要我跑去跳黃河,跳珠江,我也都能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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