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天樂看了一眼,並沒多在意,他對小學並不興趣,只是突然湊過來,小聲說:“欸!1班的周末,我去,個子高是吃得多,你看他,買了那麼多串,還來吃涼皮。”
杜敬之尷尬地干咳了一聲,沒回答,他跟周末一塊過來的,哪用得著劉天樂提醒他周末在附近。
劉天樂的朋友回頭又看了周末一眼,忍不住嘆:“你們學校帥哥這麼多呢啊?”
“是吧,你老公帥吧。”劉天樂臭不要臉地把自己也算進去了。
“嗯,厲害,學習好,長得也好看,太完了。”說著,還拍了拍劉天樂的臉,看那甜勁,估計是熱期還沒過去呢。
周末拿著一堆串坐在了隔壁桌,低沉著聲音跟老太太說:“阿姨,把我的那碗放這桌。”
周末就這樣,稍微年輕點的小妹妹,阿姨級別的姐姐,級別的阿姨,誇漂亮張口就來。
老太太看了周末跟杜敬之一眼,沒說什麼,只是把周末的涼皮,端到了周末面前,周末悶頭吃著涼皮,然後再幽怨地看杜敬之一眼。原本是他最開始想吃涼皮的,結果現在吃上了,卻覺得沒什麼味道了,面前的串也跟塗了蠟一樣,都沒味道了。
杜敬之還當劉天樂跟他打完招呼就能走呢,結果劉天樂說什麼也要給他介紹朋友。從他朋友手機裡找出合影來給他看,說是讓他挑一個,到時候他朋友給介紹。
“真不用。”杜敬之看都不看就拒絕了。
“你果然喜歡周蘭玥,對不對?”
“你扯淡呢吧?”
“我總看到你們倆說悄悄話。”
“我給你三分鐘的時間,不,一分鐘時間,消失在我眼前。”
“別別別,我老婆在呢,給我點面子。”
“59。”
“杜哥。”
“56。”
“行行行,我走。”說完拉著自己朋友就走了。
他朋友還忍不住湊到他邊問:“你這個同學是不是不好往啊?”
“其實也不是,他看到生就容易害張,不然這麼帥,怎麼可能單到現在。”劉天樂替杜敬之辯解,其實不願意承認杜敬之是不歡迎他。
“確實帥的。”他朋友嘆完,忍不住又回頭看了一眼,隨後害得捂,“這麼好看的男生,一定有男朋友。”
“哈?”劉天樂沒聽懂。
“沒事。”他朋友趕搖頭,推著劉天樂離開了。
杜敬之再回頭的時候,發現周末已經賭氣似的把串都吃了。
回去的路上,兩個人都不太高興,杜敬之因為沒吃到串,周末是因為吃撐了。
到了六樓,周末沒回自己家裡,而是跟著杜敬之去了杜家,杜敬之原本想去網吧玩會游戲,也被周末攔住了:“我把補課的容教給你。”
這已經是常事了,杜媽媽沒資金支付杜敬之兩份補習費,總是一副惋惜的樣子。後來周末解決了這個難題,就是每次補課回來,都把老師教的東西歸納總結筆記,然後到杜敬之這邊教杜敬之。
當年杜敬之能考上重點,也多虧了周末不厭其煩地幫著補課。
這也是杜媽媽特別喜歡周末,周末每次來,都會加菜的原因。
“我不是那塊料,別教了。”杜敬之頹然地拒絕。
“你就是那塊料,一邊畫畫,一邊文化課也沒落下,一般人是做不到的。”說著,就推著杜敬之上樓了。
杜敬之在心裡一個勁地想,自己得是多喜歡周末啊,才覺得跟周末在一塊就很高興,竟然能舍棄玩游戲,也願意聽周末講無聊的課?
【唐未歡】——父母離異,她固執地把名字改成了唐未歡,未歡。她想,該要過上怎樣的生活,才可以變回原來的唐歡。她難過的時候,就不停地洗同一件衣服,因為他走的時候說過,把衣服晾好,等我回來。【小喇叭】——如果你遇到一個染著火紅色短發,有著藍色的眼影藍色的指甲,脖子上掛著銀項圈。左耳上有七個耳洞,右耳只有一個耳洞,說話聲音要比常人大幾分貝的女孩,那麼她一定是小喇叭。【阿刺】——有高貴的額頭,像傣族的小姑娘,會跳孔雀舞,愛上她的凱子衛十三,瘋狂地飛蛾撲火自甘墮落,為愛生或死。抽著細細的卡碧薄荷煙,大笑大鬧愛打麻將愛看老電影,口頭禪是:你他媽的去死,遺言是:我他媽的死了。【方騰】——飛揚跋扈的男孩,愛籃球,愛漂亮女生,愛《男人裝》,愛口香糖,剛開始會溫柔對你,當你認真,他會絕情離去。他有酷似金城武的外表,倨傲而目空無人,直到愛上了唐未歡。【蘇西京】——西京,你的名字是來自與東京的另一半嗎?干凈溫暖的男子,鋼琴十級,面龐清俊,不說粗話,家世好學習好,模樣統統好。【衛十三】——乞丐男,高中輟學,社會青年,玩世不恭。打架混世泡妞,一臉痞相,是阿刺的凱子,個子很高,微駝的背,極滄桑,阿刺極迷戀他抽煙的側臉雜亂的胡茬。【哪一個是年少的你,哪一個是你年少鐘情的他?】好像曾經有一個人也讓你想過要天荒地老,最后竟然在夢里也沒有再遇到。
十八歲的少年被養在無人探訪的別墅裡,皮膚白皙得彷彿瓷娃娃,如同美麗脆弱的菟絲花,站在門邊翹首以盼—— 許寧的到來。 誰都認為宋醉離開許寧活不了,包括許寧自己也是這麼以為的。 許寧白月光回國了,分手那天少年不哭不鬧,他難得關心一句:“你平時在幹什麼?” 誰知少年慢吞吞開口:“雅思上八分,托福一百二以及收到世界名校通知書而已,你該不會真以為我天天站在門邊等你吧?” 許寧:? ? ? ! * 分手後宋醉踏踏實實上學兼職,有天收留了個清貧男人,不知為什麼對方身上有種莫名的熟悉感。 少年認真想過好兩個人的日子,準備在學校旁邊買棟便宜的小房子,後院種上滿地的小玫瑰。 直到有一天—— 他們在學校碰上許寧,他挑起眉還沒來得及說話,許寧對著他身邊的清雋男人畢恭畢敬叫了句:“小叔好。” * 想看宋醉笑話的人怎麼也沒想到,那位有權有勢的大人物甘願每天在菜市場買菜搭公交,不動聲色向狐狸崽崽遞出高枝。
平億近人的校草秦孽進入大學后只想隱藏身份,低調做人。可一場意外之后,他竟然能聽見全民女神溫夏薇的心聲。【恃帥行兇面癱狗,仗財欺人自大狂!】溫夏薇每天對他表面笑嘻嘻,心里罵咧咧。秦孽本想對這個表里不一的女生敬而遠之......,可卻一次又一次與她產生關聯。最終,被迫暴露大佬身份的秦孽無奈嘆息:“我也不想寵著她,可是她在心里說喜歡我。”
“我喜歡他的名字。我喜我生,獨丁斯時。 ”高中同學結婚,那天在朋友家里辦同學聚會。不知怎的,聊起學生時代做過的又傻又浪漫,又不為人知的事。輪到夏漓,她說,“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濟私,在廣播台給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歡的歌手。”有人問“他”是誰,夏漓笑笑不肯說。 中途她去洗手間,與旁邊房間裡走出來的一人迎面撞上。是晏斯時。晏斯時低頭看她,目光極深,“原來是你。”從楚城到南城,從南城到北城,從北城到洛杉磯。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晝夜,一萬公里。不過你不必知道,因為我就要忘記你了。畢業六年還是會夢見他。那時候最討厭地理,但是當了兩年的地理課代表。因為去文科組辦公室會經過他的教室。抱著一摞書,心裡又沉又輕盈,像怀揣一個巨大的秘密。後來穿梭在辦公園區的灰色的寫字樓間,時常想起往事。我不會再有那樣純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歲,在那個少年到來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