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棟低矮的木棚房,荒廢、破碎,再也沒有更好的詞來形容它了,就像一個歷經滄桑的矮小老頭兒,在清冷的歲月中茍延殘。木棚房的前面,是一塊塊石板鋪的街道,污穢、渾濁不堪的髒水在上面肆意橫流,就連一些找食的流浪狗也要對它退避三舍。
木棚房的矮木門在薰臭的風中時開時合,發出吱吱呀呀的聲響,半堵紅磚牆,歪斜著搖搖墜,不過總算沒有倒塌便是了。
狗都不來的地方,卻未必沒有人居住。
門吱呀的一聲打開了,裡面走出來一個穿著白綢的孩,約莫十七八歲,一頭黑髮垂落下來,發出猶如黑珍珠一般圓潤的玉澤。許是頭髮遮擋住了視線,孩用手指撥了一下頭髮,將頭髮挑到後面,然後用手將洗得有些褪了的白綢的角拉起一些,向前躍出一步,站在一塊較爲乾淨的石板上,然後朝矮木門裡焦急地喊著:“哥,快點,你快遲到了!”
孩的聲音清清脆脆的,就像出谷的黃鶯,很好聽。
矮木門裡走出一個高大的男孩,二十一二的樣子,由於木棚房的房門太過低矮,男孩穿過木門的時候不得不低下大半個頭。
看到男孩走出來,孩拉起角,跳到另外一塊石板上,將原先站立的那塊讓了出來。
男孩穿著一褶皺的舊西裝,從他的背影看來,他的材大概有一米八零的樣子,稍顯瘦弱,但背得很直,看起來非常英。
“記得要認真工作哦,不許再打架了,不然,哼哼…晚上不許吃飯。”孩揮揮小拳頭,俏皮地皺皺鼻子,然後甜甜一笑,出一對淺淺的酒窩,非常甜可,如果讓人看到了,肯定會很驚訝,在這髒的貧民窟裡,竟然有個這麼麗出衆的孩。
工作?男孩眼眸中閃過一歉然,這只不過是用來欺騙妹妹的藉口罷了,他哪裡有什麼工作,像他這樣的人,可以找到工作麼?
“嗯。”男孩應道,右手不自然地了鼻子,黑卻有些泛白的西裝袖口,襯托得男孩的手異常醒目。這是一雙非常白皙的手,手指修長,沒有任何傷疤,白得就像一塊羊脂白玉一般,毫不亞於那些養尊優的孩子的手,這樣一雙手,本不應該長在男孩子的上。
“哥,你的手真漂亮。”孩抿著微笑著說道,彎腰低頭仔細打量了一番,也很奇怪,爲什麼哥哥有這麼漂亮的一雙手,孩低頭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覺有些自慚形穢,趕將兩隻手藏到了後。這雙手上留下了幾道創傷,也顯得有些糙了。
看到孩的作,男孩鼻子微微發酸,家裡的服都是孩洗的,不論冬寒夏暑,到冬天的時候,天寒地凍,鐵塊都能被凍裂了,再麗的手也變得糙了。男孩想要幫孩洗服,孩怎麼都不肯。
“嗯。”男孩沒有反駁,低聲應道,心裡卻很是,你的手纔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一雙手,男孩寵地颳了刮孩的小瓊鼻,說道,“我去上班了,你也要好好唸書。”
“知道了。”孩吸了吸鼻子,撅得老高,對男孩的舉表示不滿。
“中午要記得吃飯知道嗎,還有晚上記得早點回來。”男孩不放心地囑咐道。
“好啦好啦,知道了,再說你就要變紅十字會醫院的吳大媽了。”孩推著男孩的後背,往前走了幾步。
男孩苦笑著搖搖頭,踩著一塊塊凸起的石板朝街道的盡頭走去。
“哥,你等一下。”孩急急道。
“怎麼了?”男孩回過頭,問道。
孩邁著小步子追上了男孩,走到了男孩的跟前,嘟了嘟小,用有些埋怨的語氣說道:“你看你,去上班連領口都不翻。”擡起手在男孩的領口整理了一下,又仔細地打量了一番,出了滿意的笑容,開心地說道:“好了,哥哥你永遠是最帥的,加油!”
男孩了孩的小腦袋,淡淡一笑,孩的笑容總是能讓他忘記所有的煩惱。
“我走了。”男孩說完,朝街道的盡頭走去。
穿過這條石板的街道,然後再走過幾條沒有什麼人來往的擁而又狹窄的巷道,眼前豁然開朗,眼之,是一棟棟簇新的高樓大廈,人來人往,車水馬龍,和剛纔所見的一切全然是兩個不同的世界,彷彿天堂和地獄之間的區別。
看著眼前的燈紅酒綠,距離自己是如此遙遠。
男孩的目掃過每一個來往的行人,這些行人上的每一個細微的地方,每一個小的作,都逃不過男孩銳利的眼睛。男孩看著這來往穿梭如流的行人,微微有些失神,茫無目的地走著。
“蕭。”一個清爽的聲音在背後響了起來,語氣裡有一些驚喜。
男孩轉過頭,目落到了來人的上,來人是一個十八九歲的年,他穿著一破爛汗衫,下穿著一條破碎的牛仔,也不知道是從哪裡撿來的,不過洗得倒是很乾淨。
“是你。”蕭淡淡說道,目又轉向了街上。
“在找羊呢?”年目落在這些往來穿行的行人上,問道。
蕭搖了搖頭,又點了點頭,就連蕭自己也非常矛盾。
看看那個年的臉,蕭想起了和年第一次相遇的時候,年因爲在街上行竊被人打了個半死,是蕭把他背到了紅十字會醫院,從那時候起,兩人便識了,不過也僅僅是識而已。
“你空有這一的本事,卻總是不出手,你到底在等什麼?要不你教我一手吧,如果你能教我,以後我弄到的都分你一半。”年語氣裡帶著乞求說道。
蕭搖了搖頭,說道:“猴子,即使我肯教你,你也學不會的。”
“爲什麼?”那個猴子的年心有不甘地問道,目落在了蕭白皙修長的手上,很難想象,像他們這種在大街上混的人居然會有這樣一雙手,這雙手如果用來彈鋼琴或許會非常合適吧,猴子想道,似乎明白了什麼。
“算了,不學就不學吧。”猴子嘆了口氣說道,如果是別人有這本事,猴子肯定會不擇手段弄到手,但是蕭不同,蕭是他的朋友,儘管蕭不把他當朋友,但他仍把蕭當朋友,而且是可以搭上命的朋友。
猴子的目從蕭的上轉開,落到了剛剛走過的一個三十多歲的窈窕郎的上。那窈窕郎材高挑,穿著超短,修長上的玉散發著致命的,不過吸引猴子目的並不是的,而是背上的一個時尚的黑揹包。
“對不起。”猴子低聲地說道,然後朝那個郎的方向輟了上去。
猴子是個賊,他接下來要做的是在那個郎沒發現的況下從那個揹包裡掏出他想要的東西。
爲了生活而已,沒什麼好說對不起的。蕭眼眸中閃過一黯然,自嘲地笑笑,自己還不是一樣,也是從別人的口袋裡討生活。
蕭也是一個賊!同樣是竊,和猴子沒什麼區別,但蕭自認爲,自己的盜竊和別人是有區別的。
蕭有些沮喪地朝前方走著,花了三四個小時穿過了大半個城市。兔子不吃窩邊草,蕭可不敢在家附近行竊。
他時兒在角落裡蹲會,時兒又走一小段路,始終沒有發現滿足條件的羊。蕭習慣了,他有時候大半個月也未必能牽上一隻羊。實際上以蕭的手段,他走過一條街就可以牽到很多隻羊,只是他不會這麼做。
蕭右手手指一,兩如白玉般毫無瑕疵的手指間一道寒芒閃過,卻又消失不見了,那道寒芒彷彿從來就沒出現過。
蕭將右手擡起來,五指張開,過五指間的隙投出來,這是一雙怎樣完的手?可是這雙手卻是用來竊的,蕭仰頭看著被初升的朝照得出紅潤澤的手指,對這雙手突然產生了一些憎惡。
蕭又在大街上走走停停了一個多小時,有的時候,他可以這麼走上一整天,然後兩手空空回到家裡。
當蕭走過一街角的時候,迎面走過來兩個三十多歲的流裡流氣的傢伙,其中一個染了一頭的白,另外一個上半穿了西裝,下半shen穿了一條破爛得和猴子的子有幾分相似的牛仔。
這些人多半是在街上混的,作爲一個賊,最好還是別惹這幫人比較好。因爲普通人,被發現了也最多隻是罵幾聲而已,這些人,要是被發現的話,肯定會被打得很慘,有時候甚至會被打個半死。
“那娘們也真他媽倔,腥不反惹了一臊,真衰。”白啐了一口,說道。
“別說了,越說越窩火,下回非把那娘們整得哭爹喊娘不可。”破牛仔罵道。
兩人就這麼罵罵咧咧地走了過來,路上行人見了也不敢多瞧,只匆匆走過,生恐惹到這幫傢伙。
蕭目掃過那兩個人,只是在他們上停留了幾秒鐘,就低下頭,朝他們走了過去。
“小兔崽子,看什麼看?”白罵道,目落在蕭褶皺了的舊西裝上,角嗤笑了起來,這小子長得倒是人模狗樣的,不會是做鴨子的吧。
蕭沒有接口,匆匆前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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