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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腔》第二章

李程秀其實是姓李的。

學校裏很有人知道這一點。

“程”是他的母,可能從一開始,老師就他程秀,所以所有人都以為他程秀。

這個學校本不會有人在乎李程秀到底姓什麽或者名字怎麽寫,盡管從初中部到高中部,所有人都認識他。

但凡學生們提到他,都是用所有人都公認的他的形象的綽號:娘娘腔。

所有人在求學生涯中,都一定遇到過這樣的人。

他們雖然橫看豎看都是男的,但某些作、語調、為人世的方式,就是讓人覺得氣。

李程秀就是這樣的人,無論是作、語調、還是為人世的方式,都很不男人。

李程秀其實長得不難看,皮,眉眼周正,廓清晰,績也很好,要是不是那樣一種覺的人,他肯定會有孩子喜歡的。

就算他是娘娘腔,隻要人豁達開朗,除了第一印象讓人不舒服,相久了,大部分人還是會接他的。

但是他實在讓所有人都接不了。因為他總是渾散發著讓人忍無可忍的味道。不是濃烈的酒臭,就是廚房裏油膩的飯菜味,或者兩者混合。整個學期都不見他換過幾次服,連定力修養極好的老教師到他都忍不住要皺眉繞道。

他跟人話也總是沉沉的,十三四歲的半大子比孩子還瘦,走路輕飄飄地總是低垂著腦袋,一副弱窩囊的喪氣樣子,讓人看著就心煩。

據他時候是沒有這麽糟糕的,家裏雖然不寬裕,人也一樣瘦,但是穿戴還是幹淨的,也沒有一副見鬼的營養不良的樣子。後來據他爸跟別的人跑了,除了留了個破房子外把所有的錢都卷走了,他媽就酗酒,也不怎麽管他了。

他能上全市最好的重點中學,也是因為自己努力。他據是他們縣數幾個考上這個學校的人,於是縣裏就給出了錢供他。不然像這種隨便一抓都是高或富商子弟的學校裏,哪裏是他能進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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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世什麽的,在學校都不是,全是大家課間課後的談資,偶爾有那麽幾個同他的,隻要一看到他的樣子,就都搖頭了。

他那麽一個人,什麽都低眉順眼的不爭辯,被人嘲諷的話即使臉憋得通紅也一聲不吭,被人推推搡搡的話也隻是抖著肩膀低著頭快步走開,這麽弱好欺負的人,隻能讓那些被慣壞了的孩子變本加厲地在他上發泄著他們年輕的傲慢和頑劣。

每當下課的時候,李程秀總是第一個衝出教室的。

一般不會有人跟他搶道,因為大家隻要看到他,都會誇張地著鼻子自退開好幾步。

他已經習慣這樣那樣的蔑視輕賤,年的自尊心,還來不及形,就被敲打得碎,於是漸漸也就麻木了。

自從他爸離開後,這三年以來的生活軌跡,如果描繪圖的話,就是一個三角形。

家,飯館,學校。

每兩地之間的距離,都要坐近一個時的公車。

每坐公車的時候,是他一中最輕鬆的時刻,他可以隻是坐著,不用幹活,這時候他都會想很多。

家裏的那套四十五平米的房子,是他和他媽僅有的財產。其他的開銷,都是他用除上課學習以外的所有時間在一個遠親家開的餐館裏打工掙來的,勉強能維持最低的生活保障。

現在比起以前的話,還要再難一些。

以前他媽清醒的時候,還會去賣菜,每都多能拿點錢回來。但是常年酗酒,早就完了,神智清醒的時候也越來越。醉的時候更不用,摔東西打人是常事,家裏除了電燈就沒有電了,都被砸壞了,也就沒錢再買,倒也省電。唯一慶幸的是現在自己長大了,刷碗掃地的話兒他可以幹一些,跟著師傅學了幾年,現在能有機會炒上幾個菜,所以工資就比以前高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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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這麽維持著。

那時候他唯一能安自己的方式,就是幻想自己的未來。

他想他好好讀書,縣裏麵答應如果他能考上省重點高中的話,還出錢供他。上了重點高中,接著努力,就能上好的大學,畢業了就能找到好的工作。最好是在陌生的城市,沒有人認識他,他就可以開始新的生活,他的人生就會從此改變。

晚上回到家的時候,已經十點多了。

附近的一片兒鄰居很多都熄燈了,他順著牆兒走到自己家,一門把,居然門又沒關。

這都好幾次了,反正他家裏也沒什麽東西是值得的。

一進門就踩到什麽東西狠狠出一大步,還好他扶穩了門框,要不肯定得趴地上了。借著月一看,又是一地的那種半明的塑料袋,還淌著不

這是他媽經常喝的酒。

他記得上化學課的時候老師還講到很多這種廉價的袋裝酒裏麵有工業酒,他回家跟他媽,莫名其妙就被甩了幾個耳,從此再也不敢提。

著牆找到電燈的拉繩,屋子亮起來的一瞬間,就聽到一聲含糊不清的咒罵。

歎了口氣,他走過去扶起地上又喝得爛醉的中年人,吃力地把人扶到床上,蓋好被子。

他媽清醒的時候對他還可以,他覺得的可以就是幾乎把他當空氣,但是至不會打罵,而且會給他做飯吃。

可惜現在清醒的時候越來越裏不停地嘟囔著不滿和怨恨,這些他早聽慣了。

料理好他媽之後,就開始收拾房間的一片狼藉。

他從前的家總是很幹淨的。他媽其實是個能幹的人,而且很好麵子,看不得家裏有一點不順眼的地方,會跪在地上地板,所以他從的衛生習慣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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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想每一臭味的去上學,可是水費太貴,澡是不能洗的,穿得下的服就那麽兩三件,還都是餐館裏的人送的,洗換也不現實。

開始周圍同學和老師的那種眼神,真的刺傷了他,後來也居然麻木了。就想著以後賺了錢,就可以把自己弄得幹淨些,也就可以到朋友了,現在……能吃飽穿暖就不錯了。

李程秀唯一的指,就是未來,能夠支撐他一整休息時間加起來不到五時玩命一樣連軸轉的力,還是未來,他想著他努力,他拚命,就會有完全不一樣的、好的未來。

如同這個學校的每個人都認識李程秀,李程秀也和這個學校的每個人一樣都認識邵群。

雖然兩個人是雲泥之別。

因為長久以來到的奚落和漠視,李程秀幾乎很抬頭看周圍的人和事。學校的人,他能記住麵孔的實在很

可是邵群這個人顯然是不一樣的。

他實在是太耀眼了。

他尊貴著囂張著漂亮著,隨時都撒發著讓人無法忽視的氣場。

李程秀對於學習和賺錢以外的任何事都不興趣,但他自從開學那看著從黑轎車裏麵下來的爺——他穿著板正的西裝款的校服,五致到無可挑剔的地步,臉蛋像牛一般白,明明年紀比他,卻有著淩人的盛氣,不知怎麽的,他一下子就忘不了了。

那時候單純的年才剛剛意識到自己和同齡的男孩子不一樣,雖然本來就很不一樣,但是有那麽點兒的心思,是非常非常不一樣。

雖然沒有人會主跟他話,但是平時安靜地坐在教室的時候,班上的男生一聚在一起便要討論哪個哪個孩子漂亮,哪個哪個孩子大,他都聽得清清楚楚。可是奇怪,他並不興趣,比起那些致漂亮的孩,他更喜歡看籃球場上推推搡搡的男生,下揮灑的汗水和青春、淩的頭發和富的麵部表、敏捷的作和看起來很酷的肢語言,都是他覺得很值得看的。但他看也不敢多看,就匆匆瞄一眼。

隨著年齡漸長,就有那麽點不一樣了。

但是那時候又單純又傻,他還是不清楚,自己到底哪裏不一樣。

這個,還是邵群給了他答案。

那個中午的太,歹毒得像要把人蒸幹,就算站著不,不一會兒就能出一的汗。

中午的學校,分外地安靜空,很多學生中午都被家裏派來的車接走了,不回家的也都在學校附近租了房子午休,隻有他是回家太遠租房子又太貴的,中午隻好在學校待著。

本來學校是不讓的,可是他這樣的況,誰都知道。因為他績總是名列前茅,是學校的重點尖子生,所以學校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不能在教室待著,否則丟了什麽東西就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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