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買第一把吉他,只花了300塊錢,但他比現在花了3000塊錢還心疼,因為那時他只有五六萬塊錢,300塊錢已經相當于家的兩百分之一了,而他現在有1200萬,3000塊錢只相當于他家的四千分之一,所以3000塊錢還真不如曾經的30塊錢。
普通人買一部上萬塊的手機,很多人都會覺得有點奢侈,但一個千萬的人,買一部上萬塊的手機,大家就會覺得很正常。
因為后者的財力,已經足夠支持他這樣消費。
可以說,李哲的消費已經極為克制了,一般人中了千萬大獎,早不知道膨脹什麼樣了。
“對了,我也給大家買了點小禮。”李哲說著,從其中一個袋子里拿出六個同款的各錢包來。“逛百貨時,看到這款錢包還不錯,就多買了幾個,大家一人挑一個吧!”
總一個勁的“炫富”,很容易遭人恨,適當出點小、散點小財,同“富貴”,讓邊人沾點好,不但會減人們對你的敵意,還會贏得一些好。
“哲子,都是一個宿舍的兄弟,干嘛這麼客氣。”雖然上這麼說,但賀志剛他們明顯心里都很高興,一人挑了一個喜歡的。
陳柏昀、林景沒在宿舍,李哲把錢吧給他們放在了床上。
“這錢包是真皮的?應該貴吧?哲子,你多錢買的?”賀志剛擺弄著手里的錢包。
“哲哥怎麼可能買假皮的,一定是真皮的。”楊浩說。
“其實,有的包假皮的,比真皮的賣的還要貴。”
“就比如LV。”李哲在心里補充了一句。
“這款錢包雖說是真皮的,但不是啥大牌子,一個也就兩百多一點。”
賀志剛搖了搖頭,“兩百多,這應該是我用過的最貴的錢包了!”說著,他把錢包放在了書桌上,“其實,我也用不著錢包,本來兜里就沒有幾個錢。哲子,你這錢還真不如給我買雙籃球鞋呢,至打球時用的上。”
李哲點點頭“沒問題,剛哥等我送你一雙。”
他能中獎真要謝賀志剛,所以別說送一雙藍球鞋,就是送十雙也是應該的。
“別,千萬別!”賀志剛連忙說“哲子,你別誤會,我可不是在管你要鞋,你是有錢,但哥們卻不能總占你便宜,不然以后這兄弟沒法了。”
“行,聽剛哥的!”李哲見狀,也沒再堅持。
“哲哥!”這時,楊浩著臉湊過來,“剛哥不要,我要,送我一雙吧?不用太貴,三四百的就行!”
李哲笑笑,沒搭理他。
他只是散了點財,這小子還真拿他當凱子,對于這種只知道占便宜,一點不知道恩的貨,剛才送他一個錢包,李哲都覺得浪費了!
賀志剛手在楊浩背上狠拍了一下,“浩子,你要點臉吧,還三四百就行,你也好意思開口。”
下午5點,李哲從食堂打飯回來,回到宿舍沒著急吃飯,而是抓了把椅子坐下,拿起了吉他。
手指在吉他弦彈撥了幾下,簡單地試了試音,就開始輕輕地彈唱了起來。
李哲玩吉他的時間很晚,是他在經歷了人生低谷,選擇回到老家山城,做了一名普通老師后,才買了人生中第一把吉他。
那時他已經徹底絕了結婚的念頭,小說也不寫了,每天白天去學校教書,晚上彈彈吉他,唱唱歌,放松一下,余生不過幾十年,何必為了結婚而結婚,卻搞得自己心俱疲。
彈了一遍《紙短長》,李哲搖了搖頭,并不滿意。
彈錯了好幾個音節,唱的也有好幾個地方跑調。
看來明天就保底碼六千字算了,省出來的時間多練練彈唱,可別在選拔的時候出丑。
吃了晚飯,李哲又拿著筆記本電腦去教學樓了,今天他還沒碼字呢。
周日下午,李哲登錄起點后臺時,《武道無涯》已經一共上傳了17章,總字數三萬五千多字,其實在昨天晚上總字數就滿足三萬字了,到現在還沒收到簽約短信,3萬字簽約應該是沒戲了。
對此,李哲雖然有點失,卻也不太在意。
3萬字不簽約,只能說以審核編輯的眼,對他這本書不是特別看好。
但以李哲多年寫書的經驗估計,以他這部小說文筆和質量,五萬字簽約應該是問題不大。
李哲看了下數據,點擊量3000多,推薦票306張,收藏296個,書評區也多了七八條評論,都是表示支持和催更的。
小說績增長真快,特別是收藏馬上到300,就要達第一個就收藏破三百。
李哲不嘆:“自己第一次寫書時,要是能有這績就好了。”
不過很快,李哲就搖了搖頭,能有這麼好的績就,是因為他完全是在作弊,拿十幾年后的文筆和經驗來寫過時的、曾經的小說。
晚上9點,教育學2班的姜燕去浴室洗完澡回來,剛走到宿舍樓門口,就被人給住了。轉過一看,發現的是一個很帥氣的男生,穿搭也很講究。
“同學……你有事嗎?”
眼見男生手里拿著一枝玫瑰和一個彩信封,微笑著走了過來,姜燕瞬間張了起來,心跳也也有點加快。
“他該不會是……要真是,我是立即接,還是……立即接吧!人家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告白,要是到打擊,退宿了該怎麼辦?”
在姜燕看來,這個男生完全符合了的理想男友標準。
“同學,能請你幫個忙?”男生客氣說。
……
姜燕臉一僵,笑容也冷了下來,心里不又惱又失,勉強笑了下,“當然可以。”
“同學,你是住在學4樓吧?”
見姜燕點頭,男生笑著說:“那能不能麻煩你,幫我把這封信和這支花一起轉給210宿舍的筱喬。”
“……可以!”姜燕真不太想幫這個忙,可猶豫了下,還是把東西接過了來,想順便去210宿舍看看,那個筱喬長啥樣?
“同學,太謝謝你了!”男生笑容更盛了,從后拿出了一瓶飲料遞給了姜燕,“請你喝水。”
江知火,一中學渣,混子街長大,為人高調,整天仗著Alpha的身份作天作地,大肆追求校花,最討厭顏慕。顏慕,一中學神,常年霸占各種排行榜榜首,被評為男神級Alpha,目前正在追校花,最不喜歡江知火。江知火和顏慕身為情敵兼死對頭,性格成績哪哪都不一樣,互相看不上對方,一直以來都是水火不容,勢不兩立,極不對付。在某一天,江知火約顏慕放學後小巷單挑,顏慕欣然赴約。才剛有所動作,江知火忽然頓住了。下一秒,無比香甜的氣息席捲就整個小巷——身為Alpha的江知火居然毫無徵兆的二次分化了!在他情敵面前當場分化成了Omega! ! 江知火:………
被強迫和一個不喜歡的人在一起是什麼感覺呢?董慈經歷過後回答:先是排斥無法接受,然後了解被他感動,繼而愛上他,最後——再也離不開他。 ☆★☆★☆★☆★☆★☆★☆★☆★☆★☆★董慈曾這樣問景容:有人告訴我,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那是不是說,我主動走到你身邊,等哪天你厭倦我了,就會放我離開?當時景容聞言怔了一下,漆黑的眸子幽深的凝視著她,瀲灧而妖冶,半響后,他緩緩的勾唇一笑,很是漫不經心。 他說:或許吧。 然而其實景容沒有告訴她的是:在得到她后,他只會加倍對她好。 畢竟,他好(不)不(擇)容(手)易(段)才將她得到,疼愛還來不及,怎捨得放她離開。 身嬌體弱的清冷小美人x強娶豪奪的霸道偏執狂清涼系強寵文,前期校園強寵,後期婚後強寵。
身為北川大投資方長子,祁岸俊朗多金,一身浪蕩痞氣堪稱行走的荷爾蒙,被譽為本校歷屆校草中的顏值山脈。與他齊名的宋枝蒽氣質清冷,成績優異,剛入校就被評為史上最仙校花。各領風騷的兩人唯一同框的場合就是學校論壇。直到一場party,宋枝蒽給男友何愷…
季明遠從未想像過真正的愛情是什麼樣的,直到他遇見許佳寧。起初,這份愛情在他看來并不起眼,甚至荒唐。后來,他才知道,這是他的命運,是上天對他的救贖。“許佳寧,我從來都不是最好的我,可即便如此,我還是想愛你,直到永遠……”如果只有相愛才是他們的歸路,那就讓她降落,永遠地停留在他懷中。
林薏喜歡了周嘉也十年。 第一年的時候,他還是高中生周嘉也。 看他打籃球的人很多,籃球場圍得水泄不通。 可他隔着人羣,一轉身就看見了她,大聲喊着林薏然後朝她跑來。 第十年,他是最佳男主角的獲得者。 他手握着獎盃,站在萬衆矚目的燈光下,無數光線全都聚焦於他。 而她的喜歡只能被淹沒在茫茫人海。 “從前連進他空間都害怕訪客記錄泄露的心事,如今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喜歡他。 所有人都知道林薏喜歡周嘉也。 可是周嘉也。 ……我好想你啊。” “後來他成了閃閃發光大明星,而我的喜歡也只能藏在滿是星光的人山人海。”
【女穿書+男重生病嬌偏執+極致拉扯雙向救贖+校園到婚紗,沙雕搞笑笨蛋美人×白切黑病嬌偏執美強慘】沐熙南死了。 好消息是,閻王沒收她,她穿進書里,重獲新生; 壞消息是,她穿成了萬人咒的、愛男主愛得死去活來的白切黑女二! 她穿過去那天,原主還是個家貧貌丑又自卑的高一學生,正被學校的女混混欺負! 來救她的正是那個對女主愛而不得最終抑郁而死的溫柔男二時衍塵! 時衍塵不僅救了她,還教她彈鋼琴、給她配營養餐、幫她補習,將她從人見人嫌的丑小鴨打造成了萬人迷的白天鵝。 沐熙南幾乎要沉溺于他的溫柔之中,卻不曾想時衍塵早就不是那個溫潤如玉的少年了。 白切黑的不是她,是他! 而時衍塵所做的一切不過是為了要將她和男主撮合在一起,他自己好男二上位,和女主雙宿雙飛。 他是惡魔,是比反派還要可怕的病嬌,為了得到想要的人,甚至不惜為女主打造一座精致的囚籠。 可后來不知怎的,被關的人變成了她。 一夜之間忽然鐵窗淚的沐熙南:???這劇本不對吧?! 一開始時衍塵說:“你不是喜歡盛宇哲嗎?我把你打扮得這麼好看,他一定會喜歡的。” 后來他卻說:“為什麼連你也喜歡盛宇哲?可不可以,看看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