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久沒有在這種惡劣的天氣里開過車,他還是一路平穩地開了過來。
這一開門,就是剛洗完澡的,在這兒,都這麼穿的嗎?
開了很久的車,路況這麼差,他的心本來就糟糕了。見到了,他卻忽然想起了那通電話,心中的火氣又上來了,他為什麼要來主找?
見到了他,還能理所當然地一句話都不說,也沒讓他進去。
他站在了門口,也沒準備進去,將手中的書包遞給,“你的東西,給你送過來,”
第59章
林夏接過了包,這款專柜暫時只有小號,看圖片時覺得致可,也不指能裝下什麼東西,此時卻被頗為暴力地塞進了書,尖銳的書角將包活生生撐開了。
對件惜的,再有錢,也不會把一個幾萬塊的包如此折騰。除了一次緒失控,咖啡打翻在了一個布包上,越看越難看,直接給扔進了垃圾桶。事后冷靜了,不可惜,就有點心疼。
自己都扔過包,好像也沒立場指責他。生活中,也不會因為這一點小事跟他計較。
包中的書是被他放在家中次臥床頭柜上的,這是當時與爸的視頻電話中看到的,只看到了一本書名,去購網站上搜索時發現并沒有中文翻譯版。已畢業多年,沒有了語言環境,英語能力在退化。就干脆買了原版書,店家打包組合了這兩本,一并買下寄到了家中。
此時林夏才意識到,他為何幫放到了次臥。是不是該謝他,還忍了一晚上,讓睡了個好覺?
現在又給送過來,是要徹底跟劃清界限嗎?
也沒將書拿出來,“謝謝。”
他沒有要進門的意思,也沒有大方到要主邀請他進來。雖然外邊雷雨加,接過東西的功夫就又是一聲悶雷。
不過這雨不會下一整夜,這一陣過去了,就好了。從不低估他的智商,他不是蠢到非要在雨下得最大的時候開車上路的人。凡事都有解決方法,他大可找個地躲一陣雨再說。
他依舊清瘦,林夏看著他,卻是無話可說,等著他離開。
程帆看著無于衷的樣子,他都主來找了,接過了東西,就在等他識相地離開,眉眼間似乎還有那麼些的不耐煩。
是不是說開了,連裝都不想裝了?
他什麼時候這麼低三下四地來找人道歉?
“林夏,我覺得人要認命。”心中著怒火,程帆卻是笑了,“遇上了很好的人,卻不能在一起,就是你的命。遇上了我,跟我結婚,也是你的命。”
說的一字一句都刻在了他的腦子里,再復述一遍時,卻是想起了發燒時,燒的渾骨頭疼,可最痛的,卻是一個連骨頭都沒有的地方。
并非惱怒,只是厭恨自己的不接,僅此而已。
“所以你跟我說后悔沒有用。我也不管你心里怎麼想的,明著說出來,總不太好,知道嗎?”
“我沒有不接我的命運,如果說話讓你不舒服了,我道歉。”林夏同樣笑了,“謝謝你幫我送東西,不早了,你早點回去吧,路上小心。”
聽著如此不真誠的道歉,就像捅了人一刀,笑著說句sorry,還要關上門離開肇事現場。聽到最后一句話時,他忍夠了,再也無法不還手。
程帆忽然手搶過了手中的書包,扔在了背后的地上,看著一瞬的呆滯,就握住的手腕,將的手從門上拿開。
一道門檻而已,又不是孫悟空用金箍棒畫出的圈,他進不去。
他已經在他的圓圈里盤桓了很久,一個出口都沒有找到。此時,興許是沖,興許是頓悟,無需出口,只要出去,這個圈就會不存在。
從工作到生活,進攻才是他的優勢,一味防守,從不是他的擅長點。他錙銖必較,掀了他的桌,他就要將的地盤糟蹋了。
他不好過,也別想好過。
林夏還沒反應過來,肩帶鏈條就劃過的手掌,從手中離,金屬質地的鏈條被甩在了地磚上,發出一陣響。
連關上門的防意識都沒產生,他就已經進了門,將抱起。在力上,從未妄想過跟一個日常健的男人去對抗,在他上掙扎著,也不妨礙他直接一腳把門給踢上了。
“路上小心?外面這麼大的雨,你是不是盼著我出事了,你還能跟......”程帆話說到一半,停住了不想再說出口,手臂箍著的,是有多厭惡他的,尚未被他桎梏的手毫不留地打著他的背,要他放手。
懷中是剛洗完澡的,是玫瑰味的,很香,布滿了荊棘,很刺人。可從他跟在一起的那天起,他也沒想過要將刺拔掉。如今這些刺已經扎進了他的手掌,當他用力握拳頭時,這些刺,隨著與花瓣,再也無法離開。
很痛,可痛苦是存在的痕跡。
以飼養著的花瓣是如此艷,可還要掙扎著抗拒,刺在里扭著,痛到他想回擊,一個掌落在了被浴巾包裹的上,“別。”
除了時不聽話時被外婆打屁,就再沒被人這麼打過。力道并不重,卻是腦子一懵,呆住了。
知道他在生氣,一場大雨落下,悶著的天不再那麼讓人有不過氣的覺。可此時屋子里,來自他的低氣盤桓著。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A市古家大小姐的訂婚宴上,身為實習記者的連歆為了錢去破壞別人的婚禮,沒想到認錯人,惹上了大名鼎鼎的閻少宸,為了活命,連歆只能簽下一紙協議,淪為帝少的貼身女傭。他是權勢滔天的帝宸總裁,性子霸道專制,表面上以債權人的身份,苛刻要求她履行義務,暗中卻極盡一切的寵她、愛她。他早就知道血緣之說根本就另有乾坤,卻任由她被當做閻家的女兒,一步步逼著她的心靠近自己。
【重生+馬甲+團寵+追妹火葬場+萌寶】 重生前,傅星星是傅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被找回後,爹不疼媽不愛,被未婚夫退婚後,更是被五個大佬哥哥各種嫌棄。 大哥:“傅星星長得真醜!” 二哥:“傅星星這個潑婦!” 三哥:“傅星星是個大草包!” 四哥:“傅星星真是囂張跋扈!” 五哥:“你們說的都對!” 重生後,傅星星馬甲掉了一地:妙手神醫、金牌編劇、天才賽車手、知名化妝品牌創始人、百家網紅餐廳CEO、火遍全網的超級網紅……哥哥們追妹火葬場,直接把她寵上天。 大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美!” 二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溫柔!” 三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有才華!” 四哥:“我們家星星全世界最善解人意!” 五哥:“我們家星星——餵!你們把話全說完了我說什麼!?” 前未婚夫也來湊熱鬧:“我們家星星——” 某大佬一個殺人的眼神:“是我家星星!!!” 五歲小奶娃:“對!是我粑粑的!”
【雙潔 雙暗戀 甜寵 破鏡重圓 蘇欲互撩】(傲嬌深情總裁VS嬌軟美女畫家)美術係天才小畫家宋沁顏長得像人間妖女。沒人知道,她心裏藏著個人,就是音樂係的鋼琴王子。她沒想到的是,他比她還要更早就暗戀她。—兩年婚姻,她就像被他養起來的金絲雀,閑來無事他就過來逗逗她。最終,他作死地把老婆逗沒了!—離婚後,所有人都以為他轉頭就會娶那個白月光。他卻隻放縱前妻在自己心尖撒野!“宋沁顏,我好想你。”“我該拿你怎麼辦?”某天,他又被她誘得失控,吼道,“你是我的,隻能是我的!”後來,不可一世、高貴不染凡塵的天之驕子跪在雨裏,卑賤如泥。眼尾泛紅,心口絞痛,“我到底要怎樣做,你才肯和我複婚?”—再後來,重返校園。氣急的女人把他抵在鋼琴架上,解開他襯衫,一口咬在那無人敢窺視的禁忌紋身上。*****{深情走心小甜文,前期愛恨交織,後期寵妻無下限。}
沈鹿曾是沈家捧在手心的明珠,可轉眼她成了被抱錯的假千金。真千金攜親子鑒定歸來,沈鹿成了整個玉城的笑話。沈父“給你一百萬,你離開沈家,我們已經仁至義盡!”沈母“我是想留下你的,但思思在外面吃盡苦頭,你的存在,就是扎在她心里的刺。”沈大哥“你享受了這麼多年沈家千金的生活,這是你欠思思的,把你的保送名額給她,我們可以既往不咎!”沈家人的態度變化,在沈鹿的意料之中。只是,她沒想到,她傳說中在外打工早就死了的父母是保密研究員,親奶奶在鄉下有一整座山,親外公是超級富豪。而現任未婚夫更是帝都不可說的存在!前任未婚夫“沈鹿,我知道你喜歡我,但思思才是我的未婚妻,如果你知情識趣,我倒是可以考慮……”沈鹿一把將男人腦袋摁進潲水桶里“我知你!”現任未婚夫“呦呦,我喜歡你……”沈鹿扔出一張卡“你可以肖想我的錢,但不能肖想我的人!”男人伸手擋住她的去路“如果我說,我都想要呢?”沈鹿彎腰,湊近男人“你確定,你能行?”男人面色慍怒薄紅“沈呦呦,這可是你自己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