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縷復雜的緒攪平靜的目, 豫歡收回眼, 一秒也不停留,迅速朝前走去。
繞到了學校后門的食一條街, 找了一家生意不怎麼火的茶店, 隨便點了一杯后就在店里坐下。
已經有五年沒有來這邊了,后街上不店鋪都已經更新換代,店面也大多嶄新漂亮,唯有幾家破破舊舊的小蒼蠅館還是曾經悉的味道。
比如斜對面那家炸串店。兩元一的火腸炸得又焦又, 沾上老板娘特制的辣椒黃豆面,香的讓人流口水。
還記得讀書的時候,最期待的就是周五。因為只有這一天,家里的司機不會來接放學。就能和他一起回家。
豫歡吸了小口茶,小心翼翼地從包側把那煙拿出來,放置在掌心。
煙有些弄皺,濾上有留下的淺淺的印,就覆蓋在他銜過的地方。
這靡靡的,看上去就好像.....好像去吻他的。
“啪。”
豫歡的手掌忽然激向下翻轉,手掌和玻璃桌發出清脆的聲音。把煙牢牢在掌下,像困住某種糟糟的/。
沈常西是故意的吧,他明明知道這樣做,不可能無于衷,畢竟他們的第一個吻......
是因為一煙。
.......
那年剛滿十七歲。
城中剛下完一場淅淅瀝瀝的小雨,天洗出一種清淺的藍,像雨霧散過后留下的青山。
豫歡無聊的坐在學校后街的炸串店里,前的小方桌上散了好幾竹簽。
看上去,孩已經吃了不了。
周五時,學校放學會比平日里提早半小時。可很明顯,等的那人不是一中的。
又過了一分鐘,豫歡很明顯等的不耐煩了,拿出手機發了條短信出去:
【再給你一串炸翅的時間!不然本仙就拜拜了!】
發完后,豫歡抬頭,對著老板笑瞇瞇的說:“老板,再來一串,不,兩串新奧爾良翅。”
哪知道話剛說完,背后傳來一聲戲謔的輕笑--
“仙真能吃。”
豫歡雙眸微睜,猛地朝后去,果然,一組奇怪到令人不得不吐槽的黃藍配撞進了眼里。
上京城高中那麼多,校服款式也多,不同學校的學生之間會暗的比誰家校服更好看。總之,最好看的校服名頭角逐了好幾屆也沒選出公認的,但公認最丑的倒是有--六中。
一言難盡的鮮亮黃搭配深藍,尼龍棉料,寬大的版型,年代的運風,設計師一定是和學校有仇。
可繞是這樣,豫歡還是被面前的年迷暈了眼,以至于忘了他在損能吃。
完到沒有瑕疵的皮,在一眾青春痘頻,臉上坑坑洼洼的高中男生里,像個另類,五致,帶著冷銳的鋒利,那一抹狹長的眼含笑,沖淡了桀驁。
“好帥呀.....”豫歡默默吞咽。
忽然,皺起小眉頭,仰著臉,嚴肅:“你剛剛罵我能吃!”
“有嗎?”
年疑地看一眼。他邁開長,三兩步走到豫歡跟前,手了的臉,“我明明是在夸你。”
“夸我能吃嗎?”鼓著腮,像一條生氣的小金魚。
“當然是夸你又漂亮又可又能吃啊。”
他用指腹溫地蹭去角的油星子,笑起來的時候,讓人格外沉淪。
之后,熱中膩歪的兩人去吃了火鍋,又去看了剛上映的電影。從商場出來的時候已經八點半了。
秋季的夜晚容易起風,吹在皮上涼颼颼的,豫歡一到室外就凍得發。
“先穿我的。我們打車回去。”
年把外套下來披到孩上,寬大的校服立刻把人裹得嚴嚴實實,拉鏈拉到最頂,一風也不進。
豫歡嫌棄地看了眼上丑不拉幾的運服,可沾著他溫和香氣的服又讓覺得溫暖安全。一番思想斗爭后,還是決定穿上。反正是晚上,也沒人把認出來。
“你把服給我了,你不冷嗎?”狐疑地瞄了眼他上的短袖。
“不冷。”他搖搖頭,“我正好鍛煉。”
豫歡應了聲,對他的話深信不疑,也沒多想。
“可是我不想打車誒,我們干脆走回去吧!反正也不遠。天天去學校也是坐車,回家也是坐車,我都要憋死了。”
“好,那等你走累了,我們再打車。”
他想到孩對坐車厭惡的表,頓了頓,又繼續:“走累了我背你。我們不打車。”
“好耶!”
豫歡歡快的跳了起來,高興得不行。
反正說什麼,他都會聽的。
真好!
回家的路上,風更大,不一會兒,獨屬于年火熱的溫也被生生吹滅。豫歡一路上又說又笑,越走越起勁。沒有意識到旁邊的年也已經很冷了。
他趁著豫歡去看路邊的花花草草時,了凍僵的手,等豫歡轉過頭,又立刻把手松開。后來,實在是有點冷。他沒忍住,去子口袋里的煙盒。
支煙吧。支煙就不冷了。
他這樣想。
剛準備點火的時候,一只小手趁他不注意,把指尖的煙搶走。
“不是說你都戒了麼?還是你騙我?”
他幾分無奈,出食指在眼前晃了晃,和討價:“最后一支。”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她是寄人籬下窮困潦倒的女人,被迫替人頂罪,被迫與人交易並且懷了身孕。 他是雲城財權滔天的梟少,認定了她是汙點重重狡詐貪婪的惡之花。 她捂不熱他,所以從他身邊消失。 怒火滔天的他掘地三尺把她生擒回來。全城人都知道他會把她碎屍萬段。 她絕望的問他:“我淨身出戶,你為什麼還不放過我?” 他無比霸道的說:“偷了我的心又偷生我的孩子,還想逃的一乾二淨嗎?”
五年前,一場意外,讓她的人生天翻地覆。找了五年的男人卻意外闖入她的生活,強勢地攪起風浪。她恨他,他卻用儘手段,將她心中的恨一點點抹掉。他是跨國集團HG的總裁,呼風喚雨,卻將她捧在手心獨寵一生。
二十歲那年,溫窈家庭陡生變故,女孩撐着把黑傘,一雙纖細的腿在風中瑟瑟發抖,身後一件帶着淡淡木香的外套披在她身上。 靳邵禮高大的身影立在她身側,漆黑深邃的眸子望着眼前的墓碑。 男人是她未婚夫的哥哥,這次過來是爲了接她去靳家。 潮濕的雨天,她不敢看他,只是在雨傘的遮擋下悄悄用眸光描摹那雙骨節分明的手。 後來,溫窈被接了過去。 靳父向她提了兩家婚約的事,女孩怯怯地抬頭,眸光在坐在一旁矜貴斯文的男人身上小心翼翼地掠過, 她猶豫了幾分鐘,小聲地問,“我能不能換一個?” “……?” 溫窈不敢看西裝筆挺,眉眼溫柔卻藏着幾分疏離的男人,幾乎用了全部的勇氣說,“能不能換成靳……靳邵禮哥哥?” 現場安靜異常,幾乎所有人都一副錯愕表情,連同一向穩重的靳邵禮都有些意外。 但最後靳父征求他意見的時候,他淡淡應下,“好。” - 婚後,兩人相敬如賓,靳邵禮對她溫柔、紳士、面面俱到, 可兩人之間更像是住在一起的合租室友, 後來女孩死了心,晚上跑出去和朋友喝酒, 被學長送回來時,靳邵禮坐在沙發上,看上去等了一夜。 他將眼神從她被陌生男孩扶過的胳膊上移回來,嗓音裏泛着冷意,“去哪兒了?” 溫窈忍住想哭的衝動,心想他又不喜歡自己爲什麼要關心,賭氣道,“不用你管。” 那天夜裏,溫窈半睡半醒間出來喝水,被人從背後攔腰摟在懷裏, 男人和平日裏截然不同的嗓音透過胸腔震着她的耳朵—— “當初是誰選的我?” 男人極力抑制着心裏藏着的佔有慾,勉強將斯文的外表繼續維繫。 他嗓音弱了幾分,“現在說不要就不要了。”
顧瀾城收養了一個非常聽話的小東西,他讓她往東,她就不敢往西。她把他當做她的天,全心全意的愛著他。可他為了白月光奪走她一個腎,她就不想再做他的小東西了。幾年後,她站在頂端,跟他巔峰相見。他說:我後悔讓你離開我了!她說:我從不後悔離開你!
沈家來了個土包子,被所有人瞧不起。誰料土包子表面平平無奇,內里一個馬甲比一個馬甲變態。 “什麼?沈迎竟然是盛世財團老總?” “什麼?國際第一黑客其實是沈迎手下,對她尤其崇拜?” “什麼?就連慕少都拜倒在沈迎的石榴裙下?” “慕少,夫人的馬甲已經颯爆全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