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看著江可可,“下午上完課,我就回家了。”
“嗯。”江可可哼哼唧唧的應付了一句,手里此刻拿著手機,正和薄承聊得火熱,對話框上一直是“正在輸……”幾個字。
安瞧見后,十分自然的挪開眼,仿佛已經習慣了吃這碗狗糧。
***
安正讀大三,課業較為輕松。
下午四點半準時下課。
安和江可可打了一聲招呼后,背著包包就往校外趕。
就讀的T大離家有點遠。
出了校門就趕到公站,上車。
來到汽車站,再次轉車!
馬路兩旁繁華氣派,高樓拔地而起,高聳云。而安的家,則要沿著現在走的這條巷子,往里走大概五百米,就是充斥煙火氣息的老城區。
老城區陳舊斑駁,路面坑坑洼洼,但勝在熱鬧。
巷子兩邊各種小商鋪、小吃鋪一間挨著一間,到了下班的時間點,人頭攢,十分喧鬧,卻充滿人間煙火氣兒。
這一片都是六層老樓房,家住在頂樓。
安并沒有第一時間回家,而是直奔樓下的一家書店,那是安媽媽開的。
這些年,安媽媽靠著經營這家書店養活了母二人,著實不容易!
一只腳還沒踏進書店,安的聲音響起。
“媽媽!”
這時,一位子從一排排的書架框后面走出來,臉上噙著笑,“回來啦。”
安媽媽材苗條,著一襲淺白的旗袍,宛若一朵盛開的白蓮花,端莊秀麗,纖塵不染。
典型的江南子姿!
盡管年近四十歲,歲月仿佛不曾在的臉上留下任何的痕跡,只是讓更添幾分人的風韻,而不魅,而不俗!
“嗯。”安來到安媽媽的邊,開始整理書架上凌的書籍,還不忘抱怨道,“已經晚上七點,人家都出來吃夜宵啦,咱們晚飯還沒著落呢。”
其實,安只是不想母親每天這麼勞累。
早點下班多好!
這條街,很多書店晚上六點就關門,安媽媽卻總是守到晚上八九點。
有時候顧客多,安媽媽忙著忙著就忘記了吃飯,這種事,時有發生,安很是苦惱。
有一次,安在學校上課時,突然接到了媽媽的電話,而對方自稱是醫生,說媽媽此刻正在醫院手,也就是那次,安嚇得六神無主,第一次有了恐懼的念頭。
從那以后,會經常回家,關注安媽媽的況,不準勞過度。
畢竟,在的世界里,只剩下媽媽了!
們這種相依為命的母,是任何人也無法理解的!
“知道你饞,哪敢著你!”安媽媽輕盈的笑聲,帶著那的嗓音,令人聯想到清脆的鳥鳴,婉轉而聽。
“做人要吃飯,思想覺悟才跟得上。”安笑瞇瞇地回應。
安媽媽無可奈何的搖晃了一下頭,滿臉寵溺,“哪來的歪理。”
安跟在媽媽后,整理完書籍后,安媽媽鎖好大門。
外面天已經漸漸變黑。
路燈忽閃忽滅的,讓人眼睛泛酸,疼的!
“這路燈壞了這麼久,怎麼也沒人修修?”安忍不住嘟囔道。
安說話間,忍不住上前挽著媽媽的手臂,儼然一副撒的憨態。
“咸吃蘿卜淡心,這是我們該管的事兒?”安媽媽教訓道。
一路上,母兩閑談著。
殊不知,們麗的面孔,裊裊婷婷而來,步履款款,曼妙的姿,令路過的行人紛紛側目,駐足!
舊式老樓房,沒有電梯,爬完六樓,兩人皆是氣吁吁,面紅。
終于回到家,安直奔臥室,癱倒在床鋪上,朝著門外嚷去,“媽媽你先休息會兒,等下做飯也不遲。”
安主要是擔心媽媽的,不希太累。
安媽媽哪會聽兒的話,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廚房,忙上忙下。
半個小時的功夫,窄小的屋飄散著飯菜香!
晚飯是簡單的水餃,香辣魚,安媽媽做菜一向以節儉為主,不鋪張浪費。
好在安不挑食,好養活。
吃飯的時候安媽媽看著兒吃得津津有味,藏起眼底的傷,而后很快收拾好緒,“媽媽報了一個團,云南七日游,兩天后出發。”
安吃飯的作一僵,抬起頭,滿臉不可置信,“真的?”
從小到大,安媽媽別說去旅游,就連逛個街,都是在安沒有服穿的況下,安媽媽才舍得出門。
此刻,安媽媽卻說要出去旅游,安的第一反應不是欣喜,更多的是疑,總覺得媽媽哪里不對勁!
安媽媽端起碗,喝了一口湯,用碗掩飾臉上的不自然,叨叨著,“當然是真的,難道你不支持媽媽去嗎?”
“當然支持!”安不假思索地回道。
安恨不得媽媽多休息休息呢!
“那就好!”安媽媽放下碗,眼底閃爍著一抹郁,“你在學校別太節省,吃飽穿暖,聽見沒?”
“知道了。”安夾了一塊魚放進安媽媽的碗里,隨后開口,“你這次去外面玩也是,看見喜歡的東西,多買一點,別舍不得錢。”
安說出口的話,略帶酸。
從小到大,安媽媽為了養,過的十分拮據,就連冒之類的,也從來不去醫院,就為了省下那點醫藥費!
類似的事,不勝枚舉!
“嗯!”安媽媽一臉欣!
兒長大了呢?
而,不能拖累了兒......
其實,所謂的云南七日游只不過是一個幌子,前幾天不舒服,去醫院檢查后,確診腺癌早期。
聽到結果的那一刻,半響也沒有緩過神來,想的最多的就是,要是有個萬一,怎麼辦?
不能放任兒孤苦無依地活著,那種滋味,深切會過。
絕不允許兒重復自己的人生!
最后,在醫生的建議下,確定了手時間,也就是兩天之后!
在這之前,需要把一些事代清楚。
這頓飯安吃的很開心,完全沒發現媽媽的異樣。
她,現代隱門門主,集各家所長的變態鬼才,精醫毒,擅暗殺,世人眼中的變態妖物,一次意外身亡,卻重生在一個被毀容的少女身上。 什麼?容顏被毀,身份被取代?迴歸家族遙遙無期? 身份可以不要,家族可以不回,但那害了前身之人,她若不整得他們雞飛狗叫慘不忍睹如何對得起她妖物之名? 一朝風雲驟起,羣雄爭霸!且看她如何一襲紅衣走天下,劍挑羣雄震蒼穹!名揚四海驚天地!
“撞上去。”女人靠在座背上嘴角噙著一抹玩味的笑,她眨了眨漂亮清透的眸子,聲音低低啞啞,帶著清晨的微醺。司機以為自己聽錯了,不可置信的從後視鏡看向後座發瘋的二小姐。“出了事,我擔著。”薑眠漫不經心的掃了司機一眼,眼裏透著警告。得,一個都不敢得罪!賓利車上,某個眼眸猩紅的男人緊緊盯著掌心的刀口,鮮紅的血液從傷口極速滲出,血色染紅了他的眼,他嘴角勾起一抹涼薄的弧度,那笑像是野獸捕食時散發出的光芒,令人膽寒。他說:“腿砍了。”後來,薑眠的腿被撞骨折,某大佬紅著眼心疼得要命,“想如何出氣?”知道薑眠不愛他時,他發了瘋,用最殘忍的方式威脅她不許離開,“你看,我可以輕而易舉讓你再次失去一切。”再後來,男人紅著眼祈求她不要離開他。——“你願陪我墮入深淵嗎?”“那你願陪我下地獄嗎?”
【先婚后愛+暗戀/蓄謀已久+互撩互釣】幼時不得父母喜歡,姜予初以為是自己做得不夠好。 后來知曉真相,她自嘲,原來從始至終她只是工具人。 爺爺為她和沈闊定下婚約,是為給她提供庇護,而父母卻拿她當吸血沈家的媒介。 她拿沈闊當朋友,提出可以解除婚約。 少年赤誠真心,她有所觸動,嘗試接受他的喜歡。 可惜,年少時真摯的承諾禁不起欲望的考驗。 幸而她從未對沈闊動過心。 - 無人知曉,姜予初喜歡過一個人。 對方在她心里是溫柔的代名詞。 - 婚約解除當晚,姜予初和閨蜜在好友酒吧放縱。 盡興過后,她醉酒撲進閨蜜哥哥懷里,“可以脫掉衣服給我摸腹肌嗎?” 周懷聿垂眸:“跟我回家可以給你繼續摸。” 喜歡的女孩投懷送抱,情感和理智都不允許他拒絕。 - 周懷聿說和她結婚,一為負責,二為解決長輩催婚的煩惱。 領證當天,姜予初貼心準備好結婚協議。 結果,他直接撕碎協議,說要和她做真夫妻。 姜予初暗爽。 只是她沒想到這人婚后變得幼稚黏人愛撒嬌—— “嗯,不要臉,要臉沒老婆。” “老婆幫個忙,幫我擋著,讓別人看見我會害羞。” “不許換別人,只準釣我。” “周太太,眼神收一收,你對著他說是想給他加油嗎?” “寶寶明明也很喜歡,為什麼要我做一周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