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孫歲及弱冠,此前從未聽聞他傾心哪家的千金貴,邊也未有過侍妾,卻不想從泠州走了一趟回來,牽回個明眸皓齒的姑娘,眾人心知肚明,這架勢怕是立太孫妃也不遠了。
將夜明珠戴在頭上,紀云蘅是滿皇城的頭一個。
思及紀云蘅的份,眾人也明了,倘若多年前裴氏不曾蒙冤,以裴寒松寵和升的趨勢,拜相是遲早的事兒。他又與皇太子往來親,關系好,他就這麼一個的外孫,合該早在年就與皇太孫相識,結作青梅竹馬,兩小無猜才是。
哪怕京城與泠州隔千里,翻過那麼多年歲月,兜兜轉轉這麼一大圈,兩人的手還是牽在了一起,何嘗不是天作之合。
“紀云蘅。”許君赫著手指,漫不經心地問:“方才皇上問你的話,為何不應?”
紀云蘅想了一下:“什麼話?我都應了啊。”
“問你想不想婚。”許君赫低著聲音,慢慢補充道:“跟我。”
紀云蘅一下子收回視線,看向許君赫。的臉頰染上緋,沿著鼻梁到耳朵暈開一片,晶瑩的眼睛映滿了,像是喝得醉了,神識朦朧。
道:“當然啊。”
許君赫頓了一下,像是有些驚奇似的,又湊過去看的眼睛,“你喝醉了嗎?紀云蘅,是不是喝暈了?”
紀云蘅坐得端正,雖面上看起來呆呆板板,眼眸倒還算清晰,“沒有。”
許君赫拉著的手,道:“那你再說一遍。”
紀云蘅了,慢慢開口:“倘若婚,自然是要跟良學的。”
許君赫瞇著眼睛笑起來,不住的春風得意。
隨后又問,“不過婚后,我還能去大理寺嗎?皇上才剛答應了我……”
許君赫輕哼一聲,“誰還能攔著你不?”
接著他又道:“再說了這婚事大辦起來,須得很長時間準備,又不是說今日應許了,明日就婚,難道你很著急嗎?”
紀云蘅摳他的手掌心,說:“我才不急。”
許君赫道:“我也不急,來日方長,可慢慢計議。”
正逢殿中樂聲又奏響,在眾人觥籌錯,把酒言歡的熱鬧間,婉轉唱腔徐徐響起:
春日宴,綠酒一杯歌一遍。
再拜陳三愿:
一愿郎君千歲,二愿妾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歲歲長相見。
第114章 if番外:假如當年的冤案沒有發生(1)
本章是裴紹生和遲羨。
一
“人之初,本、本……”
一個小小年伏在窗口,瘦弱的后背顯出節節脊骨,穿在上的服大了些許,出敞開的領口。他雖瞧著瘦,但上服干凈,頭發扎得凌,散下不碎發。眼下正趴在書上,小小的手指頭點著上面的字,苦惱地辨別。
“本善。”邊上來了個七八歲的年,對他道:“阿寸,你怎麼又在背這幾句?”
阿寸說:“沒背下來。”
這年名喚三游,是阿寸在這里到的第一個不算朋友的朋友,兩人只是平日會說上幾句話而已。
三游道:“你應該先好好學一學認字,這樣背是無用的。”
阿寸不再搭理,繼續讀著上面的字:“相近,□□。茍不、不……”
又卡住了,三游拍了拍他的肩膀,勸道:“今日就算了,大家都在前院等著,你不去看看嗎?”
“看什麼?”阿寸抬頭看向他,出一張稚的臉蛋,上雖是問句,臉上卻沒有疑的表。
“聽說小爺今日來。”三游道。
“裴老爺會來嗎?”阿寸問。
三游:“說是不來,裴老爺近日忙,所以才讓小爺來。”
話音剛落下,前院就傳來一陣哄的聲音,由于隔得遠,斷斷續續并不分明。
三游一聽,馬上往外跑,“定是小爺來了,快出來瞧瞧!”
阿寸聽聞裴老爺不來,自然是興致缺缺,沒理會同伴的招呼繼續低頭念書。裴家送來的東西每個人都有份,是不用去搶的,既然見不到裴老爺,自然也沒必要去與人。他瘦弱,先前的傷又重,肋骨還沒怎麼長好,被人死就得不償失了。
他繼續埋頭鉆研書上的字,時而聽見前院傳來的哄鬧,許是三月天的風溫暖和煦,落在上,他很快就犯了困。
阿寸小心地把書給收好,爬下椅子慢步走到自己的床榻,了鞋爬上去,用薄薄的被子將自己卷小小的蠶蛹,迷迷糊糊睡去。
也不知是睡了多久,阿寸被一陣吵鬧聲吵醒。
剛睜開眼,就看見有人推門而,后面跟了六七個年,嘰嘰喳喳不知說些什麼。
隨后阿寸就瞧見一個年齡與他們相仿的年踏進了門。
他與這里所有的孩子都不同。
他著赤雪織的楓葉錦,頸間戴著彩瓔珞,腰間掛了小巧的碧玉墜著金黃的穗子。頭頂玉冠,腳踩銀靴,一張小臉生得白皙又漂亮,是打出生起就不沾染風霜的貴氣。
他邊圍了許多人,聲疊聲地喚著他“小爺”。
阿寸在被子里,心知這便是裴老爺膝下唯一的孩子,聽別人說,他裴紹生。
裴紹生被太多人圍著,并沒有看見床上還窩著個小小蠶蛹,他面上滿是笑,被擁到了墻邊。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成爲地位卑下的掃地丫鬟,錦繡冷靜的接受了現實。她努力學習大宅門的生存技能,從衆多丫鬟中脫穎而出,一步步的升爲一等丫鬟。丫鬟間的明爭暗鬥,小姐們之間的勾心鬥角,少爺們的別有用意,老爺太太的處心積慮,錦繡左右逢源,努力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到了適婚年齡,各種難題紛至沓來。錦繡面臨兩難抉擇……尊嚴和愛情,到底哪個更重要?---------------
天雷滾滾,一朝被劈穿越,竟黏在一隻有權有勢的大野狼身上。醫術世家的廢物草包再睜眼已是京華乍現,她揍白蓮,撕渣男,手到擒來;滅親族,毀江山,談笑風生。怎料玩在興頭上,某病嬌野狼深情款款:“小菱兒,這種小事何須親自動手?本王幫你便是!”
裴家道珠,高貴美貌,熱愛權財。面對登門求娶的蕭衡,裴道珠挑剔地打量他廉價的衣袍,微笑:“我家名門望族世代簪纓,郎君恐怕高攀不上。”一年後裴家敗落,裴道珠慘遭貴族子弟退婚,卻意外發現曾經求娶她的蕭衡,竟是名動江左的蕭家九郎,名門之後,才冠今古,風神秀徹,富可敵國,還是前未婚夫敬仰的親叔叔!春日宴上,裴道珠厚著臉皮深情款款:“早知阿叔不是池中物,我與別人只是逢場作戲,我只想嫁阿叔。”蕭衡嘲諷她虛偽,卻終究忘不了前世送她北上和親時,那一路跋山涉水肝腸寸斷的滋味兒。 -世人等著看裴道珠被退婚的笑話,她卻轉身嫁給了未婚夫的親叔叔——那個為了她兩世癡狂的男人,還被他從落魄士族少女,寵成頂級門閥貴婦。
一道聖旨,把尚書府的三小姐賜婚給端王做正妃,按說一個尚書之女能當上端王的正妃那還真是天大的恩寵,但是尚書府乃至整個京城都對這個聞所未聞的三小姐報以同情。 原因無他,傳聞端王兇狠殘暴,夜能止小兒啼哭,這還不算,更慘的是端王有個怪癖,那就是專吸少女之血,嚇死了好幾任端王正妃人選。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關鍵是現在端王已經臥病三個月,生死未卜,急需一個衝喜新娘。 這個人就是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