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貓耳小說 玄幻奇幻 尋尾記 第1卷 第72章 審案

《尋尾記》 第1卷 第72章 審案

“不排除這種可能。”白羽笙答道,“我曾經聽聞一種法做妖傀。”

“妖傀?”凌伊玦還是頭一次聽到這個詞。

“妖傀是一種極為毒的法,施者可以將妖氣注活人,擁有妖氣之人會變得力大無窮,但會逐漸失去自我意識,最終淪為施者的傀儡,任由其擺布。”白羽笙補充道,眼中閃過一凝重。

“不過我也只是聽聞,卻從來沒有見過。”

凌伊玦轉頭看向花妖,“死者是何份,你可知道?”

花妖輕輕搖頭,聲音中帶著幾分歉意:“我并不知道這位公子的名字,只知道他姓方。他是第一次來醒春樓,份,我也不甚了解。”

“他生前是否有何異常?”

花妖還是搖頭,“他靠近我的時候,只覺得滿酒氣,并未發現任何異常。”

就在此時,凌伊玦忽然聽到一陣嘈雜的腳步聲。

“就是!”一群手持棒的衙役破門而

“這個的是妖怪!兄弟們快把拿下!”

看到蜂擁而來的十幾名面的大漢,花妖瞬間嚇得花容失

“人不是我殺的……”

那些衙役毫不理會的辯解,暴地擒住花妖的手腕,向后反剪。

“且慢!”凌伊玦高聲喝止。

但沒有人聽的。

花妖不停掙扎著,那些衙役用力過猛,將的手腕抓出了一道道青紫淤痕。

Advertisement

“我都說了不是我!!!”

發出一聲尖利的怒吼,一道紫紅帶著花香的妖氣從上震開來,瞬間將衙役們震翻在地。

可能是由于極度驚恐加上妖氣發,花妖怒吼之后,雙目一閉,暈了過去。

“趁現在!”

翻倒在地的衙役們從地上爬起,一擁而上用繩子將花妖牢牢捆住。

凌伊玦閃攔住衙役班頭,“你們可有確鑿證據證明人是殺的?若無證據,僅憑謠言便擅自手,豈不是濫用職權,草菅人命?”

班頭上下打量了眼前這名不知來歷的子,“草菅人命?這是妖怪!吃人的妖怪!”

他轉頭對一眾衙役喝道:“帶走!”

凌伊玦上前阻攔,可目前還未證實人到底是不是花妖所殺,不能輕舉妄

……

醉香樓的頭牌花魁居然是一只妖怪!

這個消息如同一鍋沸水般在桂縣的百姓之間傳開來。

那些曾經點過醉香樓花魁的公子哥兒此時如坐針氈,甚至有些神經質地反復檢查自己是否被妖怪吸走了氣。

縣衙前,來圍觀提審花妖的人群得水泄不通。

凌伊玦與白羽笙也站在觀審人群之中。

縣衙的大門緩緩打開,幾名衙役押著被五花大綁的花妖走了出來。

花妖的臉蒼白,干涸破裂,一頭烏發顯得糟糟的,本是人的一雙大眼如今充滿了無助和恐懼。

Advertisement

的出現,立刻引起了人群的和議論。

“看,那就是妖怪!”

“聽說吃人,好可怕啊!”

“一定要嚴懲不貸,不能讓再害人!”

“怪!怪!”

“把千刀萬剮!”

凌伊玦耳旁充斥著人們的指責和謾罵。

的心如被一支長針般狠狠刺

這畫面似有些似曾相識。

已經記不清自己因為異瞳,年時曾出現過多次這樣類似的場景。

謾罵、諷刺、輕視、嘲笑、排,如同水般將淹沒,讓可逃。

那些聲音,那些目,每一句、每一個眼神都像是一把鋒利的刀,割在的心上,留下難以愈合的傷痕。

一雙溫暖的手輕輕握住了凌伊玦的手。

“都過去了。”白羽笙溫言道。

凌伊玦轉頭看他,眼中的意逐漸褪去。

縣衙的大堂上擺著一張長案和一把太師椅,案上鋪著墨綠織錦,后方設一漆屏,屏風上掛著一副烏木牌匾,上面寫著“正大明”四個金字。

縣令端坐在太師椅上,眉頭鎖,目如炬,審視著堂下的一切。

花妖被兩名衙役押解至堂中,形微,卻努力直脊背。

“堂下所跪何人?因何罪名被押至此?”縣令的聲音低沉而有力,回在大堂之中。

衙役班頭出列,對縣令奏報道:“大人,此乃醉香樓花魁花菱,今日午時被人發現在醉香樓的廂房殺害了一名男子。”

Advertisement

花妖抬頭,聲音雖細若蚊蚋,卻異常堅定:“小花菱,并非兇手,大人明察秋毫,還小清白。”

“死者為何人?”縣令問道。

“回大人。經查,死者乃西三軍的一名士兵。”

“哦?西三軍不是駐扎在汴京嗎?如何跑到千里之外的桂縣來了?”縣令捋著胡須,有些不解。

“大人,此事確實蹊蹺。”衙役班頭躬回稟。

“據初步調查,死者名為方二蛋,隸屬于西三軍。這西三軍素來以管理嚴格著稱,按理說,這樣一名低等士兵是不可能離開軍隊的。”

“如此看來,只有兩種可能。”縣令沉道:“一是有人假冒了方二蛋,二是方二蛋從軍中逃逸了出來。”

“大人,我們在死者的上搜到了不金銀,數量之多讓人有些心生懷疑。”

縣令聞言,眼中閃過一,他沉片刻后,繼續說道:“既是如此,務必徹查此人的行蹤與背景,看看是否真有什麼不可告人的。”

說罷,他轉向花菱:“你既聲稱自己并非兇手,那本便給你一個機會。你可有何證據或線索,能證明并非兇手?”

花菱低垂著頭:“沒有……”

噎噎地又把案發時的景敘述了一遍。

那縣令登時厲聲問道:“你既然沒有證據,也沒有證人證明自己的清白,又為何在此喊冤?難道真以為本會輕易被你的言辭所嗎?”

Advertisement

堂外忽然有人高喊道:“這是妖言眾!此乃妖所化,定是用法人心,殺害了無辜之人!”

此言一出,大堂頓時嘩然一片,人們紛紛議論起來,對花菱的指責和謾罵聲此起彼伏。

縣令見狀,連忙敲了敲驚堂木,喝道:“肅靜!大堂之上,豈容爾等喧嘩!”

“既然你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便是沒有確鑿證據證明你的清白。”縣令邊說著,邊出一張木牌來扔在花菱面前。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雖你花菱聲聲喊冤,卻無實質證據可證你清白。本依律宣判,花菱,你因涉嫌殺害他人,證據確鑿,判你死刑,秋后問斬。”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