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孤子曦手攬住的肩膀,輕輕低語,“你明白就好。”
沈天星突然想起一件事,又抬眸問他,“對了,明天我爸媽和我弟弟他們要回家了,你有冇有空?有空的話,就和我一起去送送他們。”
獨孤子曦驚訝地挑眉,輕聲問道,“嶽父嶽母這麼快就要回去了?怎麼不多玩幾天?我正好現在有假,可以陪他們到走一走。”
沈天星輕歎一聲,“我也想他們多留幾天,可他們卻說出來幾天了,放心不下家裡那頭的事,爸爸要管理公司,弟弟們還要上學,所以必須得回去了。”
獨孤子曦聽了,也理解他們的,“那就下次再來也一樣,或者,我們有時間也可以回去看看他們。”
“嗯,那我們明天一起去送送他們。”
“好!”
第二天,獨孤子曦和沈天星一起送沈爸沈媽和雙胞胎弟弟登上了飛機。
等回來之後,獨孤子曦才發現,在沈天星南島豪園的彆墅裡,還有一個又萌又酷又拽的小男孩在家。
獨孤子曦記得,這兩天,這個孩子一直是跟隨在沈爸沈媽邊的,怎麼現在沈爸沈媽回去了,這個孩子卻還留在這裡?
覺得不對勁的獨孤子曦立刻找到了沈天星,直接問起了夜風的事,“小星,那個小男孩是誰?為什麼要留在你這裡?”
沈天星自然也不會瞞他,就把認識夜風的前前後後所有過程,事無大小全跟他待了。
獨孤子曦聽完,一臉醋意地說,“他就這樣賴上你了?”
沈天星看到他那不滿意的表,哪裡還有什麼不明白的,趕哄著他說,“小風的有病,我暫時還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等治好了,我再看看怎麼安排他。對了,你可是我師傅,比我厲害得多,要不,你幫我看看他到底得的是什麼病?”
獨孤子曦傲地輕哼一聲,“治好了他,有獎勵嗎?”
沈天星笑瞇瞇地回道,“有!”
獨孤子曦又追問,“什麼獎勵?”
沈天星輕笑道,“賞你一個吻!”
獨孤子曦還不滿足,“就一個吻啊?還有彆的嗎?”
沈天星嗔地睨了他一眼,故意調侃他說,“你這是嫌棄我的吻啊?不要就算了!”
獨孤子曦連忙討好著說,“彆彆彆,我要,我要,我現在就想要要,行不行?”
說完,他就張手抱住了。
沈天星卻隻讓他親了一口,就推開了他,“行了,利息已經先給你了,趕給我乾活去。”
麵對的強勢鎮,獨孤子曦隻能認命地說,“遵命!我的老婆大人。”
沈天星把正在客廳裡的沙發上打坐的夜風醒,又對他說,“小風,這是我的未婚夫獨孤子曦,你應該知道了吧?”
夜風點了點頭,滿是挑剔的目看向獨孤子曦,似是想要挑出他配不起沈天星的地方來。
可獨孤子曦那完無瑕的容貌,那有如天神一般的絕世風姿,讓他想挑剔,都挑不出一刺來。
看到他們站在一起,有如一對壁人,夜風覺心裡有些不舒服。
但他也有預,這個獨孤子曦除了有完的外表以外,他的修為也深不可測。
至,他在麵對獨孤子曦的時候,會覺自己像是在麵對一頭遠古兇,意識會本能地產生一種畏懼,和一種控製不住想要臣服於他的念頭。
這個獨孤子曦到底是什麼來頭?怎麼會這麼強?
這是他降臨這個世界之後,遇上的最強大的男子。
他和沈天星,似乎都很不一般。
難道他們兩個也跟他一樣,不是這個世界的人?
但這個不太可能啊!
這兩天他跟著沈爸爸和沈媽媽混,已經從他們的裡瞭解到很多的資訊,也知道了沈天星雖然不是他們親生的孩子,但確實是本地土生土長的娃兒。
要說奪舍,也不可能。
如果是奪舍,他也能看得出來。
夜風怎麼也想不到,獨孤子曦和沈天星兩個人是仙界真正的天仙和仙君,還是帶著記憶的仙界大能。
他就算之前也是在修仙界,但他的修為,可遠遠冇達到飛昇仙界的地步。
他在麵對獨孤子曦的時候,會本能地產生畏懼和臣服之意,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
沈天星看到這倆一大一小的男人,在那裡互相對著。
站在旁邊,都能覺到他們的視線在廝殺,在無聲地進行戰。
等到夜風先選擇垂下眼簾的時候,沈天星才笑著對他說,“小風,子曦既是我的未婚夫,也是仙界的仙君下凡,他的本事很大,你的病能不能治好,就全看他的了,你一會兒好好配合他,行嗎?”
夜風點了點頭,乖巧地應了聲,“好!”
他表麵上很是平靜,心卻是波濤洶湧。
他想過任何可能,卻冇有想過,獨孤子曦會是仙界的仙君大能下凡。
他雖然是殞星修仙界的人,但即使是在殞星修仙界,真正能飛昇仙的人,也冇有幾個。
在這逆天的長生大道上,每一關都折損了不人。
所以,傳說能讓修士得道仙的混靈珠一出世,纔會引來無數修士的爭奪,他也意外流落到了這個位麵來,且現在還是一副殘破之。
而他能遇上獨孤子曦和沈天星,會不會是他的另一番機遇?
如果他一直跟著他們混,會不會有一天也能得道仙?
如果他們真的能帶著他一起得道仙,就算讓他付出一切,他也願意!
他心裡剛剛萌芽的對沈天星的,也迅速被他升化為真正的姐弟之。
他相信,他隻有這樣做,獨孤子曦纔會容許他一直追隨在他們的邊生活。
在夜風胡思想的時候,獨孤子曦那如白玉一般的手指,已經輕輕抓住了他的手,再搭上他的脈搏。
獨孤子曦的神識也跟著探夜風的,不放過任何一個角落,仔細查探著他的病因。
等獨孤子曦看到藏在夜風識海深的混靈珠,正在的吸取著夜風上的生命力時,獨孤子曦瞬間明白了他的病因。
烏蔓出道多年,有三個規矩——吻戲借位,脫戲找替,床戲不接。畢竟她背后那位大佬,極其偏執瘋批。無人敢冒犯。“我的東西,誰敢碰?”他漫不經心地勾玩著她的發絲,忽然用力一扯,像在逗弄一只夜鶯。她眉頭都不皺一下,已然習慣。 烏蔓以為到拍戲生涯結束,她都會保留著銀屏初吻。直到她接下一部戲,男主演是剛冒出頭的影帝追野。二十歲,站在名流之巔,捧起獎杯輕吻,少年輕狂,意氣風發。 拍攝某場戲時,她依劇本要和他接個假動作的吻。彼此嘴唇懸停的剎那,追野猛地扣住她的后頸,傾身覆上——像是一匹獵豹撲上柔軟的麥田。她成了他手中的獎杯,被他珍視地深吻下來。“阿姐,拋下他,做我的同伙。”他在她耳邊蠱惑。 她有過痛,有過暴力,有過被控制。唯獨沒有過被愛。直到看著他,一片櫻花墜落到眼皮上。四周頓時漆黑,她卻知道,她的春夜來了。 大佬手心里的夜鶯 x 很離經叛道的浪蝶姐弟戀,挖墻腳/大佬很瘋批,處處修羅場 tips:潔黨慎/無任何原型
【重生 火葬場 擺爛 發瘋文學 爽文 破鏡重圓 團寵 馬甲】 上一世,秦墨愛傅耀司愛到無法自拔,極盡瘋癲,最後卻被傅耀司搞了個家破人亡,含恨而死的下場。 重生後,秦墨一改戀愛腦,隻想為自己而活。於是,她靠發瘋擺爛,努力的逃離關於傅耀司的一切,卻發現,怎麽也跑不出傅耀司的五指山…… “傅耀司,你能不能別總在我麵前尋找存在感?” “老婆,親親貼貼~” “傅耀司,你能不能正常點?” “老婆,我們不離婚好不好?” 什麽白月光?什麽加班不愛回家?這個傅耀司每天都巴不得黏在秦墨的身邊! 傅耀司啊傅耀司,你的高冷虐文男-主人設呢?
【新書上線/評分會慢慢漲】【雙生子/假浪子真回頭/雙潔】【放棄喜歡后/克制者發瘋】白天她是傅司臣的秘書,晚上是他的情人。 傅司臣薄情薄幸,做了他的女人后,盛矜北才知道,他有多麼放蕩和絕情。 她喜歡他,他給不了她愛情,更給不了她名分。 他不愛她—— 傅司臣自始至終都有喜歡的人。 - 傅司臣訂婚前夕,盛矜北斬斷情絲,不做糾纏,主動辭職,并提出分手。 他卻以為她在耍脾氣,玩手段。 眼神涼薄,“你知道的,我從不吃這一-套。” “給你三天時間,乖乖回來。” 三天過去了,等來的是盛矜北交了新的男朋友,是傅家二公子。 傅家雙生子,黑白雙煞,外界傳言向來不和。 更是因為一個女人大打出手,斗的翻天覆地,爭得你死我活。 - 誰曾想—— 矜貴高不可攀的傅司臣,最后竟然因為一個女人,失控了,瘋狂了,著魔了。 都說寫上林賦,得心上人。 后來,耐性極差的傅司臣為她一字不落寫完了全篇五米長的《上林賦》。 懷孕的盛矜北卻消失不見了..
【青梅竹馬】+【年齡差】+【甜寵】+【爹系男友】【人前不近人情人后寵妻無邊的霸道總裁vs表面呆萌可愛實際人間清醒的女大學生】 要說自食其果,陸禮最有發言權。 從小到大,他都像管教自己女兒那樣管著阮唐,導致小姑娘跟自己結婚之后,都親近不起來。 很長時間里,都對他又敬又怕。 要說哪里有結婚后還要獨守空房的霸總,陸禮應該算一個。 后來,他開始改變,開始變的溫柔,變的像個“老色批”一樣誘哄她。 漸漸的,小綿羊開始伸出狐貍爪子試探。 結婚三年后,阮唐跟朋友去酒吧喝酒。 回來后,陸禮冷著一張臉命令她去罰站。 阮唐莞爾一笑:“哥哥,今時已經不同往日了。”
【正文完結,番外更新ing】周居凜是余皎年少時期一場可望而不可即的夢。 堆金砌玉捧出來的矜貴少年,頂級的皮囊帶著致命吸引力,追求者眾多,卻永遠無動于衷地冷眼拒絕。 開始,她是他再普通不過的同班同學。 后來一次主動,她成為他人后隱晦糾纏的床伴。 余皎認為他們之間最好不過如此。 畢竟周大少爺矜貴疏離,誰都拿不下。 —— 一次圈內聚會,周家太子爺紆尊參加。 酒吧包廂內,他仰靠單人沙發,神情冷懨,一杯接一杯。 周身纏著薄戾,無人敢靠近。 眾人坐立難安時,包廂門從外打開。 一位清麗干凈的女孩走進,澄凈的目光掃過一圈,徑直朝隱在晦暗中的男人過去。 包廂內的人倒吸一口冷氣。 而后,這位不好惹的大爺看著人家掐滅他的煙,握住他的手。 縱容又慵懶。 女孩輕飄飄的一句“回去嗎?” 某位大少爺就這樣毫不反抗地被人拉走。 一句重話沒說。 栽得徹底。 ——“你拋餌,我便咬鉤。” PS:暗戀成真vs先走腎后走心|溫柔干凈vs冷淡腹黑|雙潔|感情稍慢熱 具體食用指南看第一章作話
[團寵+滿級崽崽+玄學+搞笑+爽文] 四歲沐沐實在養不起道觀這一群缺錢命,左手符右手劍下山去找爹。 奈何親娘準備的爹爹們各具風采,她挑花了眼。 一號爹爹,俊美無暇,二號爹爹,武力無敵。 三號爹爹,富可敵國,四號爹爹,一代大儒。 …… 這些爹爹一個比一個寵,打架都要搶閨女。 全京城都在打賭,誰才是親爹? 都認為小姑娘是靠著親娘躺贏,卻不知她是爹爹們的福星。 少卿爹爹解決了九連殺大案子,將軍爹爹兒子病好了, 首富無子爹爹抱著龍鳳胎牙花子都笑出來,大儒爹爹捧著一堆孤本擦眼淚…… 她能文能武,能治病能煉丹,能斷案能畫符。 滿級寶寶越來越出色,引得一堆人爭相撲來,某世子爺不樂意了,他才是第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