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有錢了
那掌櫃的很爽快的將二兩銀子給了蘇宛平,蘇宛平忽然有一種價太低的覺,不然人家原本不收綉品的居然還收了起來。
蘇宛平應下,其實心就想著以後是不會再賣了,傅氏的眼睛已經不住,有了這二兩銀子,要想方設法的賺錢。
從鋪裡出來,那掌櫃的立即出笑容來,這小姑子真是蠢,這布料和針線也得費三百文了,重點是這綉功,這可是蘇綉中的雙麵綉,而且綉功純,是個老手,偏生這小姑子不懂行,可惜布料差一點,再用好一點的布料,結合這綉功,不賣個二三十兩是不可能的。
蘇宛平自然不知道事後這掌櫃的心思,要是知道了恐怕要吐,如今得了二兩銀子就發現這個蘇大丫是個人才,居然將這差價瞞著了整個蘇家的人全部落的口袋了吧,果然蘇家沒一個省油的燈。
先去市集走了一圈,瞭解了一下糧價,才發現這個時代的米價是平民百姓吃不起的,連著白白的細麵也是很貴,便果斷的買下麵一鬥,費了五十文,大約有三十斤的樣子。
背著三十斤麵後又去了布莊,買了布,三人各做一套裳,就費去了六百文,看著這錢花得這麼快,就有些痛。
在街頭買了個背籮,便將東西裝背籮中,準備出市集的時候,看到攤上的骨頭,吞了吞口水,走上前問那乾淨的骨頭怎麼賣,攤老闆看了一眼,看到破舊的裳,嘆了口氣,將案板上三骨頭用荷葉包了起來。
「一文錢吧,也沒有什麼。」
這算是半送的了,蘇宛平高興的不行,前一世是骨頭最值錢,這裡卻是最值錢了,但凡買得起的誰會去買骨頭。
高興的拿出一文錢到東家手中,道了聲謝便將骨頭放背籮中,接著去藥鋪裡抓藥,按著忠叔的方子,抓了十幅葯,買了一支藥膏,一共花了五百文,這些葯並不是很值錢的葯,先前還擔心著手裡頭的銀子不夠呢。
眼下手裡還剩下八百四十文,收著,接著朝城外走去。
這一趟回去怕有十幾裡路了,想到這路程就有些腳,可是想著背籮裡的糧食,心又好了些。
道上偶爾看著挑擔子的人,他們挑著上百斤重的東西,走路卻是飛快。
初秋的季節,在這保昌郡還像夏天似的,大傢夥的裳穿得薄,卻也是長長,尤其是子,更要裹得不風。
背著幾十斤的重量,走起來有些吃力,早上是什麼也沒有吃,這會兒忙著買東西,顧著高興了,也沒有買吃的,重點的是街頭的東西真是貴的離譜,一碗麪也得六文錢了,一斤也才十文錢,哪捨得。
前麵有一棵遮蔭的百年老樹,樹下有不莊戶人家坐著乘涼,尤其是挑擔子的人,此時帽扇風,正與相的聊著天。
蘇宛平在一個遮蔭的角落坐下,一塊大石板很平整,忍不住捶了捶小。
成爲地位卑下的掃地丫鬟,錦繡冷靜的接受了現實。她努力學習大宅門的生存技能,從衆多丫鬟中脫穎而出,一步步的升爲一等丫鬟。丫鬟間的明爭暗鬥,小姐們之間的勾心鬥角,少爺們的別有用意,老爺太太的處心積慮,錦繡左右逢源,努力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到了適婚年齡,各種難題紛至沓來。錦繡面臨兩難抉擇……尊嚴和愛情,到底哪個更重要?---------------
天雷滾滾,一朝被劈穿越,竟黏在一隻有權有勢的大野狼身上。醫術世家的廢物草包再睜眼已是京華乍現,她揍白蓮,撕渣男,手到擒來;滅親族,毀江山,談笑風生。怎料玩在興頭上,某病嬌野狼深情款款:“小菱兒,這種小事何須親自動手?本王幫你便是!”
裴家道珠,高貴美貌,熱愛權財。面對登門求娶的蕭衡,裴道珠挑剔地打量他廉價的衣袍,微笑:“我家名門望族世代簪纓,郎君恐怕高攀不上。”一年後裴家敗落,裴道珠慘遭貴族子弟退婚,卻意外發現曾經求娶她的蕭衡,竟是名動江左的蕭家九郎,名門之後,才冠今古,風神秀徹,富可敵國,還是前未婚夫敬仰的親叔叔!春日宴上,裴道珠厚著臉皮深情款款:“早知阿叔不是池中物,我與別人只是逢場作戲,我只想嫁阿叔。”蕭衡嘲諷她虛偽,卻終究忘不了前世送她北上和親時,那一路跋山涉水肝腸寸斷的滋味兒。 -世人等著看裴道珠被退婚的笑話,她卻轉身嫁給了未婚夫的親叔叔——那個為了她兩世癡狂的男人,還被他從落魄士族少女,寵成頂級門閥貴婦。
一道聖旨,把尚書府的三小姐賜婚給端王做正妃,按說一個尚書之女能當上端王的正妃那還真是天大的恩寵,但是尚書府乃至整個京城都對這個聞所未聞的三小姐報以同情。 原因無他,傳聞端王兇狠殘暴,夜能止小兒啼哭,這還不算,更慘的是端王有個怪癖,那就是專吸少女之血,嚇死了好幾任端王正妃人選。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關鍵是現在端王已經臥病三個月,生死未卜,急需一個衝喜新娘。 這個人就是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