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1v1,寵文】 海城大世家薑家來了個19歲的小姑娘,聽說早年在鄉下救過薑家老太太,考上海城大學後,在開學前被薑老太太接到薑家暫住,說是提前熟悉海城環境。 都說小姑娘是個在鄉下長大的孤兒,她一身氣質看著卻比真正的名門閨秀還要像個閨秀; 都說小姑娘冇見過世麵上不得檯麵,她站在各界大人物麵前卻依舊能維持淡然,始終保持得體微笑,令人側目; 都說小姑娘被薑老太太接回家是打算給薑家大少當媳婦的; 都說小姑娘出身低微,不配入薑家大門; 都說小姑娘對薑家大少一見鐘情,薑家大少卻對她不屑一顧。 * 初見。 她坐在薑家大宅的荷花池旁看書。 不過白T恤配黑布褲的簡單打扮,卻讓他看出了仕女的韻味來。 她的閨秀氣質是由骨子裡散發出來的。 初見。 她的書掉了,他叫住她。 聞聲回頭。 那一刻她突然懂了何為“公子如玉”。 他是皎皎君子,溫潤如玉;她是卓姿閨秀,內斂端方。 如果有人問她,此來海城最大的收穫是什麼,她會毫不猶豫的回答:遇到了他。 如果有人問他,待在海城最大的收穫是什麼,他會毫不猶豫的回答:遇到了她。 【留點懸念,所以簡介比較隱晦,具體看文,入股不虧。】
八月正午的太陽辣得人眼暈,江初撐在出站口的欄桿上不耐煩地轉手機,決定再等最後五分鍾 五分鍾後,他轉過身,一雙沾滿浮灰的二夾腳在他跟前兒停了下來 順著二夾腳往上看,是兩邊兩條白道的紅色運動褲、把阿迪印成阿達的山寨T恤、在肩頭上勒成一股繩的民工包,以及一雙冷漠鋒利的黑眼睛,亂七八糟的頭發裏裹著半根草 “覃最?”江初難以自控地挑起眉毛,心想這他媽怎麼跟條野狗似的 覃最的嘴角警惕地輕輕一抿,盯著江初,沒起沒伏地“嗯”了聲 “我是你……哥。”江初跟他對視片刻,無話可說地點點頭,“先走吧,我爸和你媽在飯店等你。” 一扭頭,他看見覃最的黑T恤背後還沁著一圈大汗堿 內容標簽:年下 都市情緣 情有獨鍾 因緣邂逅 主角:覃(qín)最,江初
得王冠者則為王。蘭諾穿成了一本團寵養崽文的冤種對照組。他本該是龍族王冠的主人,但是在降生之前,王冠就被人竊取。偷走王冠的冒牌貨成為了被龍族萬眾寵愛的王。龍族強大,霸道,護短,對于王的寵愛全星際皆知。…
雖說帥哥的運氣都不會太差,但江絮總覺得自己點很背,窮就算了,還瞎。 讀高中的時候,有一個傻x追了他足足兩年,把江絮一個直男硬生生給掰彎了。 傻x各方麵都挺好,長得帥,成績優,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但江絮跟他談了兩個月就直接say goodbye了。 顧輕舟:為什麼? 江絮:因為你窮。 然而人生處處是狗血。 狗血是什麼?狗血就是當分手之後,你們在街頭再次相遇,他開著寶馬i8,而你蹬著二輪自行。 江絮:哎呦我的波棱蓋啊!哎呦我的小腿骨啊!哎呦你不給個十萬八千今天別想走啊! 車窗緩緩降下,露出前任那張似曾相識的臉,對方摘下墨鏡,把躺在大馬路上裝死的江絮上上下下打量了個遍,樂了。 顧輕舟的嘴巴一如既然又欠又毒:“江絮,沒有我,你現在怎麼混的這麼慘?” 江絮:…… 很好,當年他成功的錯過了一個低調的富二代。 避雷:不建議攻控受控各種控入,簡簡單單的小故事,不糾結,我隨便寫,大家隨便看,開心就好,不喜點叉。 二流子攻x毒舌傲嬌受
天下人,天下事,都不過是我大唐人餐桌上的一道道菜肴。 雖然原始的食材便具有食物原始的風情,雲初還是認為,最美味的食物還是需要經過分割,烹調,處置,最後端上桌的食物纔是最符合大唐人腸胃的食物。 清蒸,紅燒,爆炒,燉煮……天下有多少事,庖廚便有多少種烹調手段。 不論是高句麗,突厥,吐蕃,吐穀渾,薛延陀,鐵勒……還是長鯨,猛虎,巨鯊,餓狼...
慕之明前世被他所敬仰之人欺騙迫害,慘死在流放的路上。重生一世,勢必要扭轉乾坤,此生安寧。就在他翻手為云,歷經京城疑團,戰火紛爭,皇子奪權時,忽而窺見一片赤誠情深,慕之明從此淪陷,無法自拔。然而大婚當夜,顧赫炎對他說的第一句話,卻是:“我知道,我只是他的替身。”慕之明:“???”夫君,腦子有疾乎?顧赫炎:“無妨。”慕之明:“……”顧赫炎:“待到事畢,你且去尋他,我不會糾纏于你。”慕之明:“……”顧赫炎:“被你利用,我心甘情愿。”慕之明:“……”顧赫炎:“你能真心展顏,我已知足,不會再奢求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