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這是我自己寫著玩兒的,原本沒打算髮出來。現在發在這裡,只是為了新書湊一些字數出來,呵呵~
以下觀點僅代表本人。)
有這麼一個問題,曾經很多很多讀者都問過我。
「跳舞,你自己寫的這些書里,自己最喜歡哪一本?」
每次看到這個問題,我都會想起一個很裝的答案:下一本。
當年球王貝利就是這麼回答的,別人問他進的那麼多進球,最彩的是哪個。他回答是:下一個。
我一直覺得貝利的這種回答很虛偽,而我也一直不喜歡貝利。他做人太圓。
我喜歡馬拉多納,他才是我心中真正的球王,因為他真。
所以,當我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沒有用那個裝其實很虛偽的答案。
我想了一下,答案應該是這樣:最喜歡的是《嬉皮笑臉》,然後是《邪氣凜然》,最後是《**中的城市》。
然後問我的人,很多都會忍不住多問一句:啊?你不喜歡惡魔法則啊?惡魔法則是你現在人氣最高的一本啊,網路上點擊高,又出繁書又出簡書還改編網路遊戲……
這種時候,我多半也會虛偽的說:也喜歡啊。呵呵——看,我也有虛偽的時候。(其實很多作者心裡,最喜歡的自己作品,往往都不是名氣最大的那本。)
其實真實的原因是:我最喜歡「都市題材」的小說,所以我列舉的三本書,也都是我寫的現代都市題材。
嬉皮笑臉是早期的一本純都市,那是我目前寫過的從文字水準上來看最高的一本。用心也最多。而且不YY。
而**中的城市是我在起點第一本走紅的書。這本書的意義在於,我是從這本書開始,從純都市轉向寫都市YY的。
而《邪氣凜然》,不用我多說了,則是給我帶來了巨大的收穫。我做了一個嘗試,就是一本都市小說,用一種偏派,偏寫實的風格,來編製一本都市YY小說。
所以我寫了一個陳,一個勇敢熱,義氣無雙的男人。而為了追求寫實風格,我查了很多黑道的資料——並不是拿著把西瓜刀去砍人,就黑社會了!那只是小混混而已。我寫到了大圈,寫到了青洪,寫到了北的華人社團。
當我寫到小五被追殺跑路的時候,我真的找了幾個曾經在道上混的兄弟去問:到底道上的人跑路,是怎麼跑的?
結果,就有了小五從南京一路被追殺,南下去廣州。住破舊的小招待所,拚命的轉車,布置疑陣,迷追殺的人。當時我的一個朋友還告訴我:其實,跑路的況,被條子追反而簡單了。最危險的是被道上追。一個是因為條子追上你,最多抓住。被道上追上了,就是死路一條。而且,當你被道上通緝追殺的時候,他們往往員的力量,甚至比警方都要網。
結果有讀者問我是不是真的在道上混過——呵呵。
寫到小五躲進傳銷窩點的時候,我還特別做了很多的資料備課,終於將傳銷窩點的那些況寫出來了——結果就有讀者在書評區說,寫的太真實了,還問我是不是真的經歷過傳銷。
包括寫小五後來坐船渡去北,我也查了很多資料,海上船上是什麼況等等,力求真實。
而小五去越南的那一段……呵呵,很多人不知道,我是真去過越南的。只不過是去旅遊而已。我寫的小五從廣西坐豪華游去越南,那條船在公海就開始開賭場,這些都是真的!我坐過那條船,晚上也在公海上在賭場里輸過錢。
包括寫小五在夏龍灣登陸,夜宿海防市,那賓館里只有虎牌啤酒賣,以及越南的治安種種驚人的地方,都是我當初親經歷。
還有河大酒店,那個混上班的夜總會,海洋之星夜總會,我也去過!當時我就住在河大酒店。
甚至於,寫到小五在河被越南人追殺,跳進河裡游泳跑掉,那條河也是真的有!
寫到小五去了加拿大,在溫哥華的時候,我專門找了溫哥華的市區地圖來看,還有一些溫哥華市的各種資料。甚至於,有讀者問我是不是在溫哥華待過,因為正如我書里寫的,大圈的那家修車場所在的海斯丁大街,的確就是溫哥華有名的黑街:是,毒販出沒的地方。
——結果邪氣凜然那本書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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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其實,都市小說很難寫。
單純從寫作的困難程度來說,西方魔幻類和奇幻類小說最容易寫。
為什麼?因為沒有任何限制!你可以完全憑空編造一個世界,隨便你設定大陸,海闊天空,天馬行空的去隨便寫!!對於這種書來說,作者就是上帝!你可以移山倒海,隨意去創造發揮。
但是,寫都市小說不行!!
因為現實,就在我們邊。你寫的離譜了,人家一眼就能看出來。
比如我前文寫的某些小說里的經典橋段:價幾億,請同學吃麥當勞,還認為這是一種很高檔的舉……
還有一些「經典」的橋段:比如,主角穿得很簡樸,帶著朋友去珠寶店買珠寶,服務員狗眼看人低,還說:就你這樣的傢伙,你賣得起嗎!然後就是主角很豪爽的掏出一張什麼什麼很牛的卡來,裝之後發威……經典橋段啊!
每次看到這樣的橋段,我都會覺得很好笑。
這樣寫的作者,多半沒有去過珠寶店買東西的經歷。現在這年頭,哪家店鋪的銷售員敢這麼對顧客??不想要這個飯碗了!現在找份工作多難啊……誰敢不小心翼翼的捧好自己的飯碗?很多讀者是做服務行業的,應該深有會,誰敢莫名其妙對客戶翻白眼?呵呵。
我記得看過印象最深刻的兩個搞笑橋段是:第一個,某本書,主角認識了一個來自國的警察,對方自我介紹,是「芝加哥市刑警大隊的副大隊長」……看到這個頭銜,我當時笑得眼淚都出來了。
第二個,某書,背景是中國大陸,寫主角經歷一場司,在法庭之上:有法,還有陪審團……
我當時看了就想,這位作者多半是港劇看多了。因為大陸的法院是沒有這種東西的。
大陸的法庭,沒有「法」,只有「審判長」,更沒有什麼陪審團之類的東西了……
當然了,並不是要寫書之前都親經歷過,但是起碼的生活底子要有一些吧。
就算有些東西作者不知道,但既然是都市小說,主要故事可以隨便去編,可細節方面,必須真實!
就算你真的沒去過高檔酒店會所,沒有去珠寶店買過鑽石,你也從來沒有去法院打過司……可是……
至也可以略微了解一下吧。好,你懶得去查證,懶得出門……可是有電腦啊!
百度大神無所不知,點擊一下網路很難麼?
這就是沒有寫書的誠意!是否對自己的作品真正的用心和負責了。細節都不肯努力去取證的作者,寫不出好的小說。所以我通常看書,尤其是都市題材的小說,先看頭五章,不管橋段是否吸引人,如果看到三個以上的常識的蓋,我閃人。
細節決定一切!
別認為這是無用之功,因為如果一個作者連細節都不肯下功夫,那麼如果讓人相信他會在主線和故事下功夫呢?你連細節都懶不用功,我不相信這種人,能在百萬字以上的主線故事寫的多好!
別以為讀者好糊弄。事實上讀者們的眼睛都是很明亮的。如果你在細節上隨便蓋,不肯用心的話,讀者很容易就會看出來。尤其是喜歡看都市題材的讀者。
沒錯,所謂的都市YY小說,其實就是在給讀者編織一個妙的白日夢。
可就算是做夢,大家也希這個夢越真越好,這樣才能得到更大的快。
不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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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說,難就難在這點:你寫的一切東西,都必須在這個框架之。必須符合「常理」,符合「常識」。
這些,就是生活常識。
如果你寫的是異世,隨便怎麼編都可以,但是寫都市,在很多領域,就不允許你寫,不允許你來。
我一直最喜歡的就是都市小說,我總覺得寫都市小說的時候,我可以發揮得更好,我可以更清晰得把握住人的心理。
都市小說相對於其他題材的YY小說來講,最妙就妙在:奇幻類的,魔幻類的,你都可以全部杜撰。
但是都市題材,最大的微妙就是:【半真半假】!
如果假的多了,這個「夢」就太不真實,無法讓讀者有閱讀時候代的快。
如果真的多了,太過寫實,就會太過枯燥乏味。
半真半假,如何把握這個「度」,就看作者的個人發揮了。
——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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